一、竞赛日期、地点
2004年8月14日-16日,在常德市柳叶湖省水上运动基地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市、州代表队及县级重点班、校代表队。
三、竞赛项目
(一)甲、乙组男子
6000米:单人皮艇双人皮艇单人划艇双人划艇
2000米:单人皮艇双人皮艇单人划艇双人划艇
1000米:单人皮艇双人皮艇单人划艇双人划艇
(二)甲、乙组女子
6000米:单人皮艇双人皮艇
2000米:单人皮艇双人皮艇
1000米:单人皮艇双人皮艇
[SITESERVER_PAGE] 四、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必须执注册IC卡,方可参赛。
(二)报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先报名参加6000米项目的比赛,方可报名参加其他项目的比赛。
(三)2000米、1000米项目各单位自选报名,省后备人才基地必须报满甲、乙组所有竞赛项目,否则不予参赛,其他单位不限,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工作人员1人(县级重点校、班报教练员1人、领队1人)。
(四)运动员甲组年龄限于1988年1月1日-1989年12月31日出生,骨龄不超过16.9岁,乙组限于1990年1月1日-1991年12月31日出生,骨龄不超过14.9岁。
(五)各市州可报运动员26人,县级重点校可报运动员8人,省后备人才基地可增报运动员8人。
(六)各单位需对各级自报名参赛的运动员的健康状况和水中自救能力负责。各队在报到时需向大会递交有运动员本人和主管教练员签名的水上自救保证书(未满16周岁的需有法定监护人的)。
(七)每名运动员除参加6000米比赛外,只能兼二项,如编排与运动员及船艇有矛盾时,由运动员自行解决。
(八)运动员报到时,须交本人免冠正面、穿本队比赛服装的大二寸彩照两张,以备检录用,凡下水或上水不接受裁判员检查者,取消该艇的比赛资格和比赛成绩。
[SITESERVER_PAGE]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皮划艇竞赛规则。
(二)6000米项目比赛,在赛前抽签决定比赛顺序,采取间隔30秒分别起航的办法。以时间评定名次,时间少者名次列前,最后排出全部名次。
(三)6000米比赛在2000米的航道中往返进行,在比赛进行中,被追赶的艇必须给追赶的艇让出航道,不让航道者发生碰撞或故意阻挡,否则,将取消责任艇的资格。
(四)2000米、1000米项目比赛为8条航道,超过8条航参赛时按规则规定进行淘汰赛,8条艇或不足8条艇参赛时,采用一次性决赛。
(五)由于天气原因不能进行决赛时,以预赛成绩排定各组各艇名次,时间少者名次列前,比赛所设各项目须决出全部名次。
(六)团体总分:以各市、州(市、县合计)每个单项录取名次的得分总和评定名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得分相等,以好名次多者名次列前。
(七)从第一次报名至比赛结束,凡无故弃权、消级比赛或故意犯规被取消比赛资格者,每艇罚款200元,否则,按未报名参加常年比赛处理。
(八)器材由各单位自备,但必须经检查,符合规程规定方可参赛。
(九)各单位参加比赛的服装,必须颜色统一,上衣有本单位标志(字体醒目、在胸前)。参加预赛后服装颜色不得变更。
[SITESERVER_PAGE] (十)申诉程序:1、各代表队如对裁判员的裁决有异议要求申诉的,按皮划艇规则的申诉办法执行。由代表队领队签字后,交大会仲裁委员会处理;2、各代表队如对其他代表队的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要求申诉的,必须在该运动员(队)首轮(场)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写出书面申诉材料,并附有证明材料,由代表队签字后,交资格审查组裁决。超出此期限,留待大会结束后调查处理。3、送交申诉材料的同时须交申诉费500元,若申诉成立,退还此款,若申诉与事实不符,申诉费不退还。4、一律不接受口头申诉。
六、裁判员
(一)总裁判、副总裁判和主要裁判员由湖南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选定,名单另发,不足名额由承办单位选派。
(二)裁判员于2004年8月11日到大会报到。如无特殊情况无故迟到或不参加裁判工作的,取消其裁判员资格(裁判员在此赛期间严禁兼任各自运动队的教练员工作)。
七、仲裁委员会
人员组成与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项目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按11、9、8、7、6、5、4、3计分,报名参赛艇数和队数在8艇(队)(含8艇队)以下则减一录取名次。
(二)市、州代表队团体总分前三名给予奖励,前六名颁发锦旗。
(三)县代表队团体总分前三名给予奖励并颁发锦旗。
(四)精神文明奖按其条件评出3个单位颁发锦旗。
九、成绩册、秩序册
1、承办单位须将成绩册、秩序册于赛后10天寄内送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10套。
2、除比赛期间给各参赛队分发的秩序册、成绩册外,承办单位须向各参赛市、州体育局竞训科邮寄1套成绩册、秩序册。
十、其他
(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附报名报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