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地点:
日期:2004年7月18日-7月19日
地点:湖南省体操运动管理中心
二、参加单位:
各市、州代表队及学校、厂矿代表队
三、竞赛项目:
(一)一级组
男子团体、男子网上单人、男子网上同步、男子单跳个人
女子团体、女子网上单人、女子网上同步、女子单跳个人
(二)二级组
男子团体、男子网上单人、男子单跳个人
女子团体、女子网上单人、女子单跳个人
(三)三级组
男子团体、男子网上单人、男子单跳个人
女子团体、女子网上单人、女子单跳个人
[SITESERVER_PAGE] 四、参加办法
(一)年龄组别
男女一级组:12一13岁(1991年元月1日一1992年12月31日出生,
骨龄不超过13.9岁)
男女二级组:10—11岁(1993年元月1日一1994年12月31日出生,
骨龄不超过11.9岁)
男女三级组:8—9岁(1995年元月1日一1996年12月31日出生,
骨龄不超过9.9岁)
(二)报名人数:
1、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3人;运动员30人(一级组:男网3人、女网3人、男子单跳2人、女子单跳2人;
二级组:男网3人、女网3人、男子单跳2人、女子单跳2人;三级组:男网3人、女网3人、男子单跳2人、女子单跳2人)。
2、报名不足30人的队,每少报6名运动员减少1名教练员名额。
(三)运动员参赛资格:
1、参赛运动员均代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比赛;
2、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品德、学习良好者;
3、参赛运动员必须按生活年龄报名参赛,并按骨龄进行检测(若骨龄超过其生活年龄所报参赛组别,则参加上一年龄组别比赛);
4、运动员必须执注册IC卡方可参加每一场比赛。
[SITESERVER_PAGE] (四)报名和报到:
1、各代表队报名须按下发的报名表要求填写清楚。一式二份,于赛前20天(以寄出邮戳为准)寄到省体操运动管理中心,逾期报名以不参加论处。
2、各代表队于7月16日到赛区报到,不得提前。报到时必须交验注册IC卡,验证指纹。
3、裁判员由省体操运动管理中心指派,于7月16日到赛区报到。裁判员自带裁判服。
五、竞赛办法:
(一)蹦床和单跳均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国际蹦床规则和评分要求。
(二)单跳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国际技巧规则和省体育局审定的规定动作。
(三)蹦床:男、女网上分一级组、二级组、三级组进行个人比赛。一级组比赛动作以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第三套规定动作与省体育局审定的规定动作成绩之和分别录取前八名参加决赛;二级组比赛动作以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第二套、第三套规定动作成绩之和,分别录取前八名参加决赛;三级组以第一、第二套规定动作成绩之和,分别录取前八名参加决赛。决赛:一级组决省体育局审定的规定动作,二级组决第三套规定动作,三级组决第二套规定动作。
一级组男、女网上同步以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第三套规定动作和一套自选动作之和分别录取前八名参加决赛。决赛只决一套自选动作,规定动作可以代替自选动作。
(四)单跳:一级组、二级组、三级组男、女分别以省体育局审定的两套规定动作成绩之和录取前八名参加决赛。决赛只决第二套规定动作。
[SITESERVER_PAGE] (五)团体比赛:团体预赛每队由3名网上运动员和两名单跳运动员组成,按预赛每队三名网上运动员的得分和一名得分高的单跳运动员的得分之和排列预赛团体名次,取团体预赛前八名的代表队(不得换人)参加团体决赛。
(六)运动员报名后不得无故弃权,如弃权按总则规定执行。
(七)申诉:按蹦床竞赛规则和大会纪律规定执行。
(八)市、州之间交流运动员所获名次均按双方各50%记分、计牌。
六、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一)各项目均录取前八名,如报名人数在8人、队以内(含8人、队)的均减一录取。按11、9、8、7、6、5、4、3计分。
(二)团体比赛报名队数在八个队以内均录取名次。
(三)按市、州得分之和,排列各市、州总分成绩。
七、经费:
(一)各代表队领队、教练员、运动员每人每天交食宿费50元。公费名额运动员每人每天交基本伙食费20元。
(二)公费名额:长沙7人、株洲7人、衡阳5人、常德5人、湘潭3人、自治州3人。
八、成绩册、秩序册
1、承办单位须将成绩册、秩序册于赛后10天内送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10套。
2、除比赛期间给各参赛队分发的秩序册、成绩册外,承办单位须向各参赛市、州体育局竞训科邮寄1套成绩册、秩序册。
九、大会设仲裁委员会。
十、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十一、未尽事宜由省体操运动管理中心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