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体育局、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四部门联合印发《湖南省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贯彻落实国家体教融合相关部署,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升青少年运动员技能水平,为湖南体育、教育事业融入“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注入新动能。
据悉,《办法》的出台源于2023年1月国家体育总局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在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的实施意见》。为落地国家政策要求,湖南省体育局牵头起草该《办法》,联合多部门印发,其核心目标是拓宽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职业转型通道,为高校运动训练专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同时充实学校体育专业人才力量,推动业余训练与学校体育深度融合,助力青少年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办法》内容涵盖八大关键领域:在总体要求上,明确了学校教练员岗位设置的指导思想与出台意义;适用范围覆盖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及普通高等学校;岗位设置方面,细化了原则与数量要求;岗位职责清晰界定了教练员的工作范畴;职称体系遵循相关规定明确层级与评价标准;任职条件分别对优秀退役运动员、高校运动训练专业毕业生等群体作出具体要求;岗位聘用明确了原则与方式;保障措施则强调各部门需分工协作,确保政策落地。
在保障机制上,《办法》明确省级人社、教育、体育部门统筹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退役运动员的校园招聘工作。其中,体育部门负责退役运动员转型培训,可推荐优秀退役运动员担任不超过一年的实习教练员;教育部门牵头制定招聘工作机制与考核评价体系,强化教练员思政、职业道德及教学能力培训;人社部门支持用人单位在常设岗位空缺时通过特设岗位聘用,同时鼓励市(州)、县(市、区)将相关岗位纳入人才引进政策范围。
《办法》的施行,将进一步打通体教融合 “最后一公里”,通过专业教练员进校园,不仅能提升学生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更能为湖南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搭建稳固平台,为湖南体育强省、教育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转自9月9日《中国体育报》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