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训练管理,学校在中心的统一领导下,制定有正副校长、教练员、文化老师、保育员等岗位职责和体操房管理制度,训练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计划和规常管理的管理制度。训练部门的工作职责是负责三队一校的训练常规管理,规定体操学校提高班每周6个早操,时间6:00—7:00,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为训练时间。下午3:00—6:00为文化学习时间,晚上7:00—9:00为晚自习时间。训练场地的安排,由学校统一调配。训练时不会客,家长不允许进体操房,教练员之间不得闲谈,认真组织训练。
训练部门的常规工作,1月份收集年度计划和总结、整理存档。3月份做好报到工作,并录入人才库。4月底组织测验,并将测验成绩进入考核成绩登记表。4—5月协助局青少处做好全省运动员注册,将资料录入微机。6月份与科研人员一道共同做好重点队员的跟踪测试,同时组织赛前测验。7月份选拔组队参赛,赛后及时收集秩序册和成绩册存档。9月份做好新、老生报到工作,并签订训练协议书,中旬组织新生的形态、机能、生理、生化测试和主要关节部位照片,并将检测结果随时录入人才库,进行微机管理。10月份进行教学检查和年终考核,检查教练员教案和计划的执行情况。12月份组织测验,检查年度计划的完成情况。
教练员的考核是根据人事部门的统一布置,组织教练员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并在全体教练员会议上述职,然后根据德、能、勤、绩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等。随着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心于2002年与教练员签订了聘约,聘期从2002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0日,实行全员聘用制。根据省体育局布置,今年中心首先又在省体操学校实行人事制度改革试点,重新签定聘用合同书,聘期自2004年10月1日起至2008年9月30日止。进一步明确教练员的责、权、利。对完成任务好的实行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减发补贴,直到解聘。运动员的考核是以运动员每年参加全省比赛的成绩按大纲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分优秀、及格、不及格三等,凡考核在合格以上的留下来继续训练。关于运动员的招生和退队由教练员提名,报选材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方可招生或退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