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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游泳运动

湖南省体育局 发布时间:2001-10-26 08:55 【字体:

  八百里洞庭和湘、资、沅、澧四水,自古是人们游泳嬉水之天然场所,而近代游泳活动则始于民国2年(1913)。当时,长沙基督教青年会体育干事夏义可,组织长沙部分学生开展游泳活动,传授自由泳、仰泳、俯泳技术。青年会还于民国13年(1924)在长沙小四方塘修建湖南第一个室内游泳池,供青年会会员及体育界的游泳爱好者练习和比赛。
  民国10年(1921)举行的湖南省第五届运动会,在长沙小吴门外便河中进行男子项目的游泳比赛,开创湖南竞技游泳之先河。女子游泳竞赛活动始于民国21年(1932)10月举行的长沙市县第一届联合运动会。由于封建陋习的影响,仅10余名女学生参加,其中仅福湘女中的凌婉如游完20米自由泳到达终点。1949年前的17届省运会中,有10届进行游泳比赛,其中以第十六届省运会参赛的人数和竞赛的组别最多。当时,游泳比赛的项目一般为自由泳、俯泳(蛙泳)、仰泳和接力泳。
  1924一1936年,湖南参加了第二至六届华中运动会游泳比赛,在第二至五届获得总分第一,且夺得第二和第五两届全部金牌。
  民国13年(1924),在第三届全国运动会上,获得游泳团体冠军,夺得包括男子50米自由泳、1500米自由泳、200米接力3项第一名在内的11个名次。1930年的第四届只取得一个名次,—1933年的第五届末获名次,第六、七届未派员参赛。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52年6月,举办游泳选拔赛,选拔参加广州全国游泳比赛选手。此后各种游泳比赛连年不断。省游泳队于第一届全运会前的1958年7月成立。在首届全运会上获得5个名次,男女团体总分列第九和第七名。60年代初,女队员姚佑和曾打破3项自由泳全国纪录,3次夺得金牌;在1963年首届新兴力量运动会上取得多项优异成绩,5次升起五星红旗。“文化大革命”期间省游泳队停训5年。
[SITESERVER_PAGE]  1971年省游泳队恢复。1974年教练员和运动员分别达到6人和47人,全队制定了游泳训练三原则:①大数量、大密度、中低强度要求为主,结合一定比例的高强度。②以水为主,水陆结合,陆为水用,全年安排;②主副项结合,以副促主,以混合促主项。教练按三项原则制定各个阶段的训练计划,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训练,使运动员承受运动量的能力大幅度提高。据1975年统计,湖南游泳队是当年全国游泳运动量最大的8省市队之一。这一时期,全队在国内外游泳比赛中,先后有25名运动员获得包括6个冠军、11个亚军在内的108个前六名。1974年男子团体总分列全国第二名。队员钟归如参加世界中学生游泳比赛、第八届亚运会和首届亚洲游泳锦标赛,在亚洲游泳锦标赛中,和队友合作夺得3项接力泳金牌及男子100米自由泳第二名,4次升起五星红旗。
  1980年后,由于省体委宏观指导思想不明确,没有提出适应湖南实际情况的战略方针,也没有形成该项目有权威的组织协调核心,加上省队和游泳学校意见不一,业余训练未能形成和省队任务相衔接的梯队结构。致使游泳队在第五届全运会时,仅剩17名力不从心的老队员,开展29个游泳小项中的10个项目的训练,虽有6人战胜伤病疲劳参加决赛,但榜上无一名次。直至六届全运会,省游泳队未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训练措施,教练员未能跟上游泳技术更新的步伐,因此,在第六届全运会预赛虽有8人出线,但决赛时全部名落孙山。第六届全运会后,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游泳运动,多次指示一定要把游泳搞上去。1987年底,省体委采取三条措施:一、调整充实教练班子;二、从全省选调、补充近30名苗子进队;三、成立省体委游泳领导小组,对运动队和全省游泳工作加强领导。
  至1988年底,全省从事业余游泳训练的专职教练员达90人,其中高级教练员4人,在训学生113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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