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1953年11月8-12日在天津市举行。参加单位为全国6大行政区和火车头体协。湖南省刘杞荣代表中南区参加了大会的武术表演。大会原名“全国民族形式体育表演及竞赛大会”,1982年国家体委追认此次大会为全国首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第二届:1982年9月1—8日在呼和浩特市举行。29个省、市、自治区的55个民族的体育健儿参加了竞赛与表演。竞赛项目有中国式摔跤、优秀运动员射箭破纪录邀请赛两项;表演项目有武术、马术、射弩、秋千、踢毽子、跳鼓等68项。湖南省17名土家族、苗族、侗族、瑶族运动员,参加了哆毽、斗角、抵杠、打飞棒、跳鼓、苗拳、档耙、铲刀、柴刀、长鼓等项目的表演。苗族跳鼓、侗族哆毽、瑶族长鼓的表演,受到大会一致的赞扬。
△第三届:1986年8月10—15日在乌鲁木齐市举行。参加单位与民族同第二届。大会竞赛项目有:抢花炮、叼羊、射弩、速度赛马、秋千、摔跤、射箭7项,另设表演项目115项。湖南省从1985年5月至1986年5月间,先后举办县级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或选拔赛39次,有32800人参加20多项的比赛或表演,最后通过湖南首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选拔了土家族、苗族、侗族、瑶族、白族运动员26人,组成湖南体育代表团参加了抢花炮、射弩、秋千3个项目的比赛和跳鼓、木头球、高脚马、双人秋千表演。抢花炮队获亚军,射弩队江华李行菲获全能立姿第三名。湖南代表团总分列全国第五位。
△第四届:1991年11月10—17日在广西南宁举行。湖南省组成125人(运动员、教练员114人)的少数民族体育代表团参赛。运动员来自土家、苗、侗、瑶、白、壮、满、回族,代表全省50个少数民族的480多万人民。运动员年龄最大的37岁,最小16岁。湖南体育代表团参加了抢花炮、木头球、秋千、射弩、武术、龙舟竞速6项竞赛,并进行了跳鼓、高脚马、打禾
鸡、长鼓、霸王鞭5项表演。湖南运动员获金牌1枚,铜牌2枚,6个4至8名;表演项目获一、二等奖各1个,三等奖3个。湖南女子龙舟队获800米竞速冠军,实现了湖南参加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以来金牌零的突破,湖南省党、政、军领导机关向湖南省代表团发了贺电。
△第五届:1995年11月6—12日在昆明市举行。湖南有103名运动员参加了龙舟、木头球、抢花炮、射弩、秋千等7个竞赛项目的比赛和三人布龙、跳鼓等项目的表演。比赛结果:湖南少数民族体育代表团获金牌2枚(女子龙舟和木头球)、铜牌1枚;2个表演项目分获一、二等奖,有3个队荣获先进代表队称号。
△第六届:1999年8月18—23日、9月24—30日,先后在西藏拉萨市和北京市举行。拉萨分赛场设射弩、打陀螺、押加、四个马上项目的比赛和部分表演项目;北京主赛场设抢花炮、珍珠球、毽球、蹴球、木头球、秋千、武术、龙舟、民族式摔跤、马上项目等10个项目的比赛及部分表演项目。全国共31个省、市、自治区组团参加了本届盛会。
湖南省少数民族体育代表团,一部分由省体委主任傅国良率39人赴拉萨参赛;一部分由副省长唐之享率136人赴北京参赛。
湖南参加了射弩、打陀螺、龙舟、木头球、抢花炮、秋千、蹴球、武术8个项目的比赛,挤油尖、积打哈、高脚马3个项目的表演,共获金牌2枚,银牌4枚,铜牌1枚,总分80.5分,3个表演项目均获一等奖,木头球、蹴球两个队荣获大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会期间,桑植县人民政府获全国民族体育模范集体,省体委宣教处处长王丽君获全国民族体育模范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