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世纪90年代,省体秀发出了“加强体育场地建设,提高场馆使用率”的指示,指出:“体育场地设施是发展体育的重要物质条件,按照满足运动训练和开展群众体育活动需要的原则,建设多功能的场地设施。……场馆建设的资金,采取国家、集体、个人出资办法解决。”(李茂勋:《探索与实践》第820页)在这一思想指导下,湖南体育场地设施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其特点:
一是省和市、州及县、市政府重视体育基本建设,加大对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场地设施发展的速度加快,质量和技术标准提高。目前,全省14个市州有11个建有体育馆,长沙、湘潭、衡阳、永州、常德、郴州、娄底、湘西自治州均建有体育中心。省体委兴建了树木岭体育训练基地、郴州球类训练基地、岳阳湖南国际龙舟竞赛基地、常德水上训练基地。益阳市为迎接第九届省运会的举行,规划土地800亩,投资2.4亿元,正兴建一个多功能体育中心。
二是县市级政府为争创体育先进县,达到“二场、一池、一房”标准场地的积极性提高。1983—1989年只有8个县达标,1990—1998年17个县达标,明显加快了体育场地建设的步伐。
三是学校和企事业单位为创名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纷纷投资兴建体育设施,如湖南师范大学为迎接全国大学生田径运动会,筹资一千多万元修建了有塑胶跑道,带看台的体育中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体育场馆的使用率大为提高。按照“把现有场馆的大门都向社会打开,充分地利用起来,真正服务于社会”和“新建场馆要充分考虑方便群众,方便体育经营项目的开展”的精神,全省所有体育场馆均积极实行“以体为主,开展多种经营,组织创收”活动,除竞赛和训练外,还开办了舞厅、健身房等娱乐健身项目,推动了全民健身的迅速发展,取得了社会和经济双丰收。
但是,从全省体育事业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对体育服务场所的需求来看,体育设施建设的速度远远赶不上需要,现有场馆仍量少质低。全省共有体育场地约2万个,其中简易场地占17000多个,约为88%。至1998年底,县市达到“两场、一池、一房”标准的25个,只占全省县市总数(124个)的20%。学校体育场,特别是小学体育场地严重不足。1988年,全省有小学49742所,只有小运动场139个,篮球场8579个,平均357所小学才有1个小运动场,5.8所小学拥有1个篮球场。
体育场馆的另一问题是只注重建设,不注意维修更新,由于缺少再投入,经费有限,相当一部分场馆设施,出现年久失修的问题,影响到场地的正常使用,也影响到场地的使用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