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松卿
湖南是个多民族的省份,除汉族外,还有40个少数民族。据1990年《湖南年鉴》资料,人口在4000人以上的民族(不含汉族)有土家族、苗族、侗族、瑶族、白族、回族、壮族、维吾尔族,其中土家族、苗族人口均在100万以上。少数民族同胞多半居住在湘西南崇山峻岭之中,他们性格豪放,热情好客,能歌善舞,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民族体育项目。这些项目有的可以借鉴并从中吸取营养,提高和发展诸如体操、艺术体操、技巧、花样游泳等项目的水平和艺术力,使之具有湖湘文化的风格;有的可以在改革的基础上加以推广,作为近代体育项目的必要补充,给人民的体育生活锦上添花;有的适宜于在广大农民中间提倡,为农村体育经费短缺、体育场地较少、体育设施不足走出一条新路子,因为有些少数民族体育项目,不需要大量投资,如“打禾鸡”、“发界鸡”、“打飞棒”等。本文旨在初探湖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起源及特点,以期从中探索推广、改革这些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方法和途径。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特点
第一,尚武是湖南少数民族从事体育活动的思想基础。
楚先民在强邻的夹缝中图生存,数以千年计;在穷乡僻壤中求发展,数以百年计,不尚武便会灭亡。当肘“巴人、扬越、楚蛮等少数民族,“筚路蓝缕,处以草莽”,已滥觞了各自的武术。生活在湘西的土家族、苗族先民,逐渐与楚人交汇合流。祝融部落集团崇火尊凤的楚文化与“蛮夷”文化相互影响,孕育了今土家族、苗族武术。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习武一直是土家族、苗族、侗族、瑶族全族性的保家护族的手段。今土家族的摆手舞,由其先民巴人的巴渝舞演变而形成。《华阳国志·巴志》载:“巴师勇锐,歌舞以凌,殷人倒戈……”巴人的巴渝舞,舞者手持弓、矢、戈、矛、盾等兵器,表演各种击刺动作。据古时舞、武相通的史实,古巴人训练战术的巴渝舞,可以确定是今土家族武术的原始雏形之一。最能体现苗族原始尚武思想的苗族“蚩尤拳”,动作原始,架势凶猛,完全套用禽兽争斗动作为击技手段,服装为头戴牛角帽,手腕套虎爪,为苗族祖先蚩尤传说中的形象。湖南、侗族先民为秦、汉时期的“骆越人”,历来有尚武的传统。元朝末年,晃州(今新晃侗族自治县)侗族人民就参加过推翻元朝暴虐统治的斗争,侗族首领李兴祖带领数万侗族人民攻入沅州府,个个强悍、勇猛、善射。及至明、清两代和民国时期,侗族人民常揭竿而起,反对统治者的压迫与剥削。
[SITESERVER_PAGE] 瑶族见诸文字最早是在《梁书—张缵传》中:“零陵、衡阳等郡,有莫瑶蛮者,依山险为居。历政不宾服。”唐代诗人杜甫有“渔父天寒网罟冻,莫徭射雁鸣桑弓”的诗句。宋代曾敏行《独醒杂志》卷九:“见瑶人……各配一刀,乃所谓黄钢者……终身宝佩之。”清人檩萃在《说蛮》中说:瑶族“男子耳环衣绣,首裹花帕腰挂刀”。
湖南的大多数少数民族一般居住在边远山区,这是历史上的统治者欺凌、压迫少数民族的见证。他们与猛禽猛兽为邻,刀耕火种、狩猎为生,不尚武就难以生存。宋代吴政尧所著《开远桥记》,说唐宋时称“梅山蛮”的少数民族“出操戈戟,居枕铠弩,刀耕火种,摘山射猎”。
各少数民族为反对历代统治者的压迫与剥削,尤需尚武以保家卫族。《后汉书·马援传》载:东汉建武二十四年(公元48),“武威将军刘尚击武陵五溪蛮,深入,军没”。“遂遣援率中郎将马武……四万余人征五溪”。马援于建武二十五年(公元49)三月进营壶头(今沅陵),“士卒多疫死,援亦中病,遂困”。东汉初年的两次征讨今湘西土家族、苗族先民,均大败而归,当时湘西一带的少数民族,强勇剽悍,踞险而守,刘尚全军覆灭,马援病死军中。苗族同胞从秦汉至民国时期,上下几千年,其先民以及后来的苗族人民,从来没有停止过斗争。在这些斗争中,尚武思想进一步发展,家家习武,全族练拳,蔚然成风。
湖南各少数民族历来敬佩武艺高强的英雄,以懦弱无能为耻。《西南夷志》卷五说:“强者为尊,弱者为奴。”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各少数民族十分重视儿童的身体训练,为习武打下基础。这种身体训练主要通过各种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来实施。今湘西苗族史诗《鸺巴鸺玛》,全诗主体部分长达五千多行,分“创世纪、大迁徙、定居”三部分。湘西苗族过去举行大型祭典以及现在接亲嫁女的喜事歌场中,都要朗诵这部史诗,目的是教育后代记住苗族苦难的过去和顽强战斗的昨天,说明苗族人民应当习武强身,荣族耀世该史诗第七段,讲的是敌人疯狂破坏,苗家奋起反抗的情况。史诗这样叙述道:“七宗奋起相抵,七房奋起相抗;金刀银刀相抵,铁叉铁矛相抗;战了九十九次,斗了九十九场;苗老司用尽了法术,拳术师用尽了力量……”史诗接着讲述了苗族转败为胜的情况:“欢乐的鼓会冲散了,欢乐的人群冲散了;亲戚朋友不见了,鼓场一片空荡荡……巴贵当戎(传说中的古苗族英雄)从前方回来……他拔开神箭……射了一百零一箭,射通了天门,才把枷嘎魔鬼射穿……”,只有英雄巴贵当戎回来,才战胜魔鬼,保卫了苗族的生存。史诗第八段又讲述了苗族七次大迁徙的原因及其历程。自此之后,子孙遍布了整个湘西苗疆。史诗陈述了苗族的苦难,歌颂了苗族的英雄,并说明苗族人民应世代习武,保家护族。
湖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中,有较大一部分是尚武思想的具体体现。各少数民族均有本民族独具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格的武术,其他如石担、石锁、射弩、斗角、扳手劲、扭扁担、围山打猎等,都是以尚武为目的而创造的传统体育项目,并在军事实践和生产劳动中加以丰富和发展。
第二,湖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宗教、节日、婚姻相结合,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
湖南各少数民族自然崇拜与祖先崇拜相结合,形成了各种各样的宗教信仰,在节日庆祝与宗教祭典活动中均开展传统的体育活动。土家族的“六月六”,说法之一就是纪念茅冈土司覃后王,因为他在这天为反抗皇帝而遇难。苗族则把这天作为纪念六个男女祖先的日子。赶年场是土家族、苗族都十分重视的节日。土家族腊月大二十九日过年,腊月小二十八日过年,比汉族提前一天,有的地方还提前两三天过年。传说是明代调土家族士兵到东南沿海抗倭,军令紧急,便提前过年。苗族虽不提前过年,但与土家族一样,在这期间都要开展各自的传统体育活动,一般有舞龙、舞狮、舞麒麟、三棒鼓、围山打猎、八人秋、上刀梯等,普及面广泛,可以说人人既是参加者又是观众。
湖南通道的抢花炮、草球等项传统体育活动,既是侗族春节、三月三、中秋节的活动内容之一,又是侗族青年男女择偶的媒介。侗乡民谣说:“侗乡三月风光好,天结良缘抢花炮。要得侗家姑娘爱,花炮场中逞英豪。”抢花炮被称为勇敢者的运动,举行这一活动时,侗乡往往是千家空室观看,人山人海,同时又是侗家开展集市贸易的时候。
瑶族长鼓是瑶族三月三、六月六、八月十五、十月十六日四个节日的活动内容之一。尤其是十月十六日的瑶族“盘王节”最为盛行。相传瑶族始祖盘王于农历十月十六日建功立业,故每年这一天都举行盛大庆典。
桑植白族独特的传统体育活动仗鼓,开展十分广泛,为白族人民所喜爱。湘西广泛流传着“土家摆手舞,苗家打花鼓,白族喜仗鼓”的民谣。这项传统体育活动源于白族从云南大理迁来桑植后,庆祝反对当地土司王的迫害获胜而形成,逐渐演变为白族节日的一项体育活动,并加进了闹春耕、庆丰收的内容。
湖南各少数民族的传统体育活动,多在各民族的重要节日举行,伴以跳舞、对歌,同时又是开展集市贸易的时候。
第三,文体合一是少数民族体育的一个显著特点。
我们对挖掘整理的近百个湖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进行分析研究,不难发现绝大部分项目存在着体育与艺术交融的现象。在挖掘整理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时,有人主张应着重发展民族传统体育中健身性、竞技性强的项目,减少娱乐性、观赏性强的项目。这种看法不仅操之过急,而且对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不利,甚至会遭到少数民族的反对。事实上,汉族与其他少数民族都开展的传统体育项目如舞龙舞狮、踢毽子等,亦有文体相结合的现象。
比如湖南通道侗族的耍春牛、虾公舞,湘西土家族的摆手舞、毛谷斯,苗族的百狮会、跳鼓、接龙舞,瑶族的长鼓、人龙,白族的仗鼓等,既是文艺又是体育,有力与美的结合,又有情感的表白,某些项目如耍春牛,还有情节的发展与抒情。侗乡耍春牛由小伙子装扮成农夫扛着犁耙,一个农妇倒提饭篮,一个老农扛着锄头,一个懒汉提着鸟笼上场,情节是歌颂勤劳的人,讽刺好吃懒做的人。但是,耍春牛的后半部分则是大家在锣鼓点子的伴奏下,做着各种耕田种地的动作,然后一起跑到田里相互抹稀泥,成了一项奔跑追逐和甩抹稀泥的运动。
湖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起源
首先是源于狩猎与征战。
土家族的“谷斯拔佩”,就是传授狩猎技术的一项传统体育项目。它的动作的全过程是:从“整队出发”开始,中间有“跋山涉水过桥”等,然后是“跟踪猎物”、“埋伏堵卡”、“放狗逐兽”、“发现猎物”、“围猎追捕”,最后是“打死猎物”、“欢庆胜利”。类似这类舞蹈的还有梅嫦舞、沃着舞。土家族、苗族、侗族、瑶族共有的射弩,则是狩猎与自卫征战的产物。湘西土家族、苗族常将山上的树、竹扳弯用绳索系住,安上毒箭,待野兽步入伏击圈,牵引机关而中箭。
《宋史·兵志五》载:“绍圣二年( 1095),邵州管下边缘堡寨置弩手,千四百人。”明代两广总督张经说:“寇强民弱,倭贼甚精。近能治者,惟调湖广钩镰枪弩之技,必动永、保二宣慰司精兵。”当时永顺、保靖一带的土家族、苗族士兵,用弩箭射杀倭寇,发挥了巨大的威力。元明之际,城步一带瑶族的毒弩,中箭者无一生还。明弘治十四年(1501)李再万在城步率苗、瑶人民起义,在平林乡门楼坳大败官军。清乾隆五年(1740),杨清保领导的苗、侗、瑶民起义,以射弩、夹弩在城步县竹贫山龙开口处智杀清兵300余人。
史载周武王伐纣时,我国西南少数民族髳人献弩于姜子牙,经其改装后用于征战。由此可见射弩这项传统体育活动,源自西南少数民族髳人。苗族先民代稣代穆即含“髳、蒙”两个支系。
湖南土家族、苗族、侗族、瑶族武术,更是直接源于狩猎与征战,并在这两项斗争中不断发展与完善。今土家族武术中的“十二埋伏拳”,是设卡捕猎的一套古老拳术;湘西苗拳始于上古时代的“角抵”和“五兵”。城步苗拳基本形成于唐宋时期,当时的出寨拳、守寨拳,兵器如枪、环刀、弩箭、飞镖等,都是用于征战为主。该县广泛开展的“打禾鸡”运动,原本是一项传统的狩猎活动。
第二是源于农事与宗教。
苗族、土家族的许多传统体育项目,就是直接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生产劳动。苗族的“跳鼓”,全是由犁田、插秧、割谷、挑担等动作编成。湘西少数民族共有的传统体育项目“脚踩独木穿急流”,源自捕鱼和放排。土家族的“倒挂金钩”,既源于爱情悲剧,也是土家族生产、生活的生动体现。
湘西土家族、苗族过去的宗教是迷信鬼神,视龙、凤、狮为吉祥物。苗族的“接龙舞”,从接龙、闹龙到安龙,象征祈求主管行云降雨的龙永驻苗乡。苗族的“上刀梯”亦源于驱妖祈福。其他如“百狮会”,则是狮子在苗寨驱除了为害苗家的妖魔,保住了生产的丰收和人民过上了幸福生活,所以在吉首矮寨,每年正月十二举行“百狮会”,同时进行传统武术、八人秋、跳鼓表演。
侗族的学斗牛,由侗族青少年在放牛时模仿牛斗架的场面,逐步创造而成。白族的仗鼓除有源于反抗土司王压迫的内涵外,它的动作是闹春耕和庆丰收,大多是劳动生产中挑担、挖地、种田等内容。
第三是源于婚恋与民俗。
苗族的“八人秋”,土家族的“倒挂金钩”、“抢贡鸡”,侗拳中的“半路接姑娘”棍术套路,侗族的“哆毽”、“草球”等传统体育项目,有的源于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有的则是少数民族青年男女求偶的民俗所形成。
苗族的“八人秋”,源于苗族青年巴贵达惹与乜娘的恋爱故事,因而它又成为苗族青年男女求偶的民俗。湘两苗寨青年男女玩“八人秋”时,还有大量的对歌。虽是苗家口头文学,但内容健康朴实,感情真挚,表达了苗族人民开朗、豪爽的性格。土家族的“倒挂金钩”源于土家族姑娘惹帕和汉族小伙龙望的爱情故事。土司王想霸占惹帕,逼龙望在酉水河上横拉的粗藤上用脚尖倒挂过河。当龙望将要倒挂到达彼岸时,土司王命家丁砍断藤索,惹帕也跟着跳入酉水河跟龙望一起走了。土家族为了纪念这对不同民族的情人,便把“倒挂金钩”作为节日的一项传统体育活动。其他如侗族“哆毽”,虽是从抛秧的动作中受到启发而产生,但侗乡青年男女对拍彩毽,多为情侣间进行,侗家称为“飞花传情”,它一开始就是侗乡的一种社交性的体育运动。
第四是反抗压迫与崇拜、纪念英雄。
城步苗族的“打泥脚”,便是源于一武艺高强的女子杨青凤反对寨王欲霸占她为妾的故事。湘西凤凰的“苗族爬竿”,相传是纪念苗族英雄石孟子。侗族的棍术套路“半路接姑娘”,传说源于侗族青年吴勇和杨培妹反抗地主黄道财的故事。吴勇和他的朋友用扁担在半路上击败了抢亲的地主狗腿子,事后总结他们在战斗中的打法,并逐步改进,形成一个技击性较强的棍术套路,取名“半路接姑娘”。瑶族木头球,源于一瑶族老人用拐棍击败一伙歹徒的故事。瑶族的“长鼓”,土家族的“摆手舞”,又含有崇拜、纪念祖先英雄业绩的内容。“人龙”更是江华瑶族同胞于明嘉靖七年(1528),反对当地官绅的压迫与剥削获胜后,互相拥抱,骑上肩膀集体舞蹈而形成的。
在挖掘整理湖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中,还发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在苗岭侗寨、瑶乡回村,在白族聚居地和土家族住地,参加者极为广泛,且不分男女,自古皆然。由于少数民族地区存在着母系氏族制的遗风,妇女地位较高,她们行动自由,婚姻亦较自主,无汉族妇女“三从四德”余毒的影响,更无缠足之恶习。清田雯《苗俗记》载:“会亲属妇女,椎牛歌舞。”八人秋、跳鼓、摆手舞、射弩、摔跤、木头球……都是妇女喜爱的运动项目。
原载:《湖南体育史论文选》第一辑1991年10月
文章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