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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体育项目 人龙

湖南省体育局 发布时间:2011-08-18 16:46 【字体:

万光辉 周克

  湖南江华瑶族自治县白芒营乡一带,流行着“人龙”的传统体育活动。相传明代嘉靖七年(1528),瑶民因忍受不了当地官绅的压迫与剥削,便推举17名代表上京告状,终于废除了“不准瑶民摆桌子吃饭”和“逢年过节要宴请官绅”的两条陋规。17名上京的代表回到家乡,受到热烈欢迎,歌舞动山寨,欢乐溢瑶乡。17名代表互相拥抱,骑上肩膀集体舞了起来,便形成了“人龙”的体育活动。它一般由17人组成,构成八节。每两人一组为一节,一人站立,一人跨于其肩,向后仰头搭在后一组跨者的腿上,并双手扶住其双脚,后一组站立者双手扣住前一组仰卧者的胸部,这样各组前后互相连接是为“龙”身。最前边一组的站立者由另一人紧贴胸前,双腿反夹其腰下部,是为“龙”头,有时站立者肩上还坐一小孩。最后一组的骑跨者身向后仰,悬空摆动,是为“龙”尾。运动时,由“龙”头领先,做“之”字形、圆形、弧形的路线走动,速度或快或慢。每个人靠脖、肩、脚的横贯力和腰、腿的伸缩力互相配合,运动量很大,可以培养人们坚忍不拔的品质和集体主义精神。
  “人龙”一共有“人柱、宝塔、串牌坊、雄鹰展翅”等18套动作。一般于每年的春节期间和10月16日的“盘王节”举行。新中国成立后,每逢盛大节日也进行表演。
  原载:《中华民族传统体育志》 广西民族出版社1990年8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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