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非杰
旧中国在1949年前近40年中,先后举行了七届全国运动会。
清宣统二年(1910)10月,在南京的南洋劝业会会场举行了“全国学校区分队第一次体育同盟会”,简称“全国学界运动会”,实为南洋劝业会扩大影响的附带集会。民国三年(1914)5月在北京天坛举行“全国联合运动大会”,并为次年4月在上海举行的第二届远东运动大会选拔运动员。这两届全国运动会的筹组与举办,均为基督教青年会的美籍体育干事,主要职员与裁判员多系外籍教士担任。文件用英文刊印,裁判用语亦为英语。参赛的仅少数几个城市。运动员大都来自教会学校。湖南未派运动员参赛。以后因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国内袁世凯称帝,全运会于10年后才举行。
湘军首战,游泳夺魁
民国十三年(1924)5月22日至25日,第三届全国运动会于武昌跑马场举行。这届全运会由教育界名流倡办,体育界人士鼎力协助,并得到两湖巡阅使肖耀南的支持,拨款3.5万元。大会除游泳与棒球尚有三四个外籍教士任裁判外,余皆由本国人担任。全运会由国人自办,自本届始。裁判规则依远东运动大会的规定施行,田径、游泳项目的丈量由码制改米制。竞赛项目设田径(19个单项)、游泳(7个单项)、足球、篮球、队球(即排球)、棒球、网球7项,均为男子参加。另设国术、团体操、童子军表演。女子篮球、队球、垒球为表演赛。参加单位分华东、华南、华北、华中四区,实际参加的有江苏、浙江、福建、广东、陕西、贵州、直隶(今河北)、山东、河南、山西、湖南、湖北、江西13省和小吕宋(菲律宾)华侨团体。田径、游泳各单项取前四名,以“5、3、2、1”计分;五项、十项全能和接力赛加倍计分;球类采用淘汰赛,只取冠军队;团体总分按区和省分别计算成绩。
[SITESERVER_PAGE] 湖南省以参加第二届华中运动会(1924年5月上旬)的胜利之师组成代表队,共男女运动员94人(不含足球队队员),由省教育司视学姚孟宗、湖南省教育会调查主任何炳麟(岳云中学校长)、湖南体育会评议部主任方克刚(妙高峰中学校长)率领,于5月18日乘车赴武昌。受聘为大会裁判员的湖南省各校体育教师陈奎生等10余人,同车赴会。
湖南体育代表队参赛田径、游泳两个项目,另有女子队球、篮球参加表演赛。足球原定第二届华中运动会的冠军安徽省队代表华中区参赛,后因该队未赴会,改由湖南岳阳湖滨大学足球队参加。田径赛:岳云中学的马祥波获跳高第一名(成绩为1. 72米),掷铁饼第二名,三级跳远第三名;其他运动员还获得1600米第二名,5000米、1500米,110米高栏、200米低栏和十项全能第四名,共得22分,总分按省排列居第三位。游泳:兑泽中学的傅启述获50米自由泳第一名(41"4)、100米自由泳第三名,该校另一学生龙翥获1500米自由泳第一名( 39'45")、100米和400米自由泳第二名;龙翥、杨克暄、傅启述、潘齐修获200米接力泳冠军( 2'25");其他运动员还获得50米自由泳第二名、100米仰泳第二名和第四名、200米俯泳第二名、400米自由泳第四名,共以39分获游泳团体冠军。足球,湖滨队首战被华东队以12:0淘汰,华东队获冠军。《大公报·湘版》评述:“湖滨队在湖南尚不能一出头地,亦不能不佩其有勇气也。”女子队球共四队参加表演,湖南队首战以21:1、21:3胜江西队,再战胜武昌师大队获冠军。女子篮球,湖南队以13: 34被华东队战败。
杭州再战,成绩欠佳
民国十三年(1924)8月,“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在南京成立,并初定民国十五年(1926)暑期在广州举行第四届全国运动会,委托广东省教育会筹办。因“时局不靖”而中止。民国十八年(1929)秋,浙江杭州举办盛大的“西湖博览会”,该省主席张人杰倡议在杭州举行全运会以扩大博览会的影响,并报国民党中央193次政治会议讨论,考虑到筹备不及,故决定民国十九年(1930)4月1日至11日在杭州梅东高桥举行,并选拔运动员参加在日本东京举行的第九届远东运动会。这是首次由政府筹办的全国运动会。裁判及工作人员全由国人担任,大会经费实支16.2万元,其中中央补助3万元,各省(市)资助一部分(湖南资助l万元),余由浙江省负担。
[SITESERVER_PAGE] 大会竞赛项目,田径:男子组与上届同,增设女子组7个单项;游泳:增设男子入水(跳水)比赛;球类:增设女子篮、排、网球赛。全运会中设女子竞赛项目自本届始。竞赛计分方法与上届同。竞赛规则除女子田径、篮球为以前远东运动会所无,由大会另行制定外,余皆依远东运动会的规则施行。游泳因之江大学泳池原池身计量为码制,只好又由米制改为码制。参赛单位改大区为省、市和华侨团体,计有14省6市和香港地区以及日本神户华侨团体共22个,运动员1629人,其中女运动员464人。
湖南省代表队系通过第十届全省运动会选拔组成,并由黄凤岐率领先赴安庆参加第四届华中运动会,继于1930年3月23日抵杭州。曾福盛、阎家笃、何家声、彭泽芬(女)等为指导,陈奎生、何泾}胃应聘为大会裁判。代表队共有运动员152人(其中女运动员31人),参加大会所设全部项目的比赛。田径:女子杨仁(周南女中学生)棒球掷远获第二名,得3分,罗惠林跳高获第四名,因与天津、湖北的选手并列,得1/3分;湖南女子田径总分列第七位。男子1600米接力,湖南队获第三名,得4分;十项全能何印环获第八名;五项全能赵润吉获第十名。游泳:男子160码接力湖南队获第四名。足球:初战遇实力较强的南京队,上半时先输5球,下半时湖南队攻入两球,南京队攻入4球,终以2:9被淘汰。篮球:男队初赛对北平队,湖南队弃权;女队对江苏队,上半时4:14,江苏队领先,下半时湖南队的杨仁力图挽回败局,惜独木难支,终以14:26败北。网球:男、女队均以0:5为南京队和北平队所败。排球:男队以1:21、3:21败给上海队;女队以19:1、10:21败给天津队。棒球:初战遇上海队,第一局为0:11,未赛完便退下阵来。
南京三战,湘军不利
杭州全运会后,国民政府中热心体育的人士,认为“提倡体育为振兴民族之要图,举行全国运动大会又为促进体育之良好方法”。经国民政府会议决议,民国二十年(1931)10月10日在南京举行全国运动大会。后因长江泛滥成灾、“九一八”事变突起,延至民国二十二年(1933)10月10日至20日在南京中央体育场举行,定名为“二十二年全国运动大会”,经费14万元全由国库支付。运动员凭大会证明,往返时只付车船票价的四分之一,裁判员、职员则全免。
[SITESERVER_PAGE] 大会竞赛项目,田径:男子19个单项,女子11个单项;游泳:男子7个单项和入水比赛,女子5个单项;球类:男子有足、篮、排、网、棒球,女子有篮、网、排、垒球。国术:设拳术、器械(刀、枪、剑、棍)、摔角、射箭、弹丸、踢毽、测力七项,男女均参加,计分方法与上届同。参赛的有25个省(青海迟到未赶上比赛,另有广西、察哈尔、西康省和蒙、藏两地未参加)、4市(天津归入河北省),还有哈尔滨、香港以及菲律宾、巴达维亚(今雅加达)两华侨团体共33个单位,运动员2295人(其中女运动员706人)。大会规定各单位选手必须是中国国民,男子年满18岁、女子年满16岁的业余运动员。东北各省虽已沦陷,仍组织旅居平津等地的东北选手参加了竞赛。
湖南省通过第十三届省运会选拔出152人(其中女运动员41人),参加了除国术以外的全部竞赛项目。代表队由黄凤岐、何泾渭(兼裁判)、胡国春领导,陆吉霈、张家勋、盛国俊、杨一南、王悠然、彭泽沛等为指导员,于1933年10月3日乘车出发,受聘为大会裁判员的陈奎生同行。代表队离长时,代省主席曹伯闻、省教育厅长朱经农、省财政厅长张开琏、长沙市市长何文元等以及长沙市各中学校长与学生共千余人到车站欢送。湖南大学校长胡庶华作为省府代表出席了大会开幕式。
湖南代表队在11天的角逐中,田径:女子铁饼获亚军得2分,团体总分排第六名;女子50米、80米低栏以及男子400米中栏、110米高栏均取得复赛权,在复赛中全被淘汰。游泳:男女选手均在预赛中被淘汰。足球:初赛遇上海队,以0:15惨败。篮球:男队以23:73为北平队所淘汰,女队初赛对上海队以3:63败北。排球:男队以0:3为北平队淘汰,女队初战以3:1(16:21、21:6、21:8、21:10)胜南京队,复赛时先以21:14胜香港队一局,后香港队连胜三局(21:19、22:21、21:14),丧失了进入半决赛的资格。棒球、垒球在湖南开展不广泛,棒球以0:32败给河北队,垒球初赛遇北平队,临时决定弃权。
以上五次全运会举办时名称各异,亦无届次顺序。民国二十四年(1935)5月5日,经国民政府行政院会议决议,追认上述五次全国运动会,并依次排为第一至第五届全国运动会。
[SITESERVER_PAGE] 上海角逐,国术居首
民国二十四年(1935)5月5日国民政府行政院会议,通过了由教育部制订的《全国运动大会举行办法》,其中规定全运会每两年举行一次。并在首都及各省、市适当地点轮流举行。第六届全运会定于民国二十四年10月10日至20日在上海江湾体育场举行。竞赛项目与上届同。另设举重、竞走、马术、小足球、蒙古式摔角、自由车(自行车)等表演项目。田径、游泳、国术的各单项由上届取前四名改为取前六名,以“7、5、4、3,2、1”计分;球类仍为淘汰制,改以前只取冠军队为取前四名。冠军以下的名次,由半决赛和决赛失败的三队再行比赛决定。
参加这届全运会的有28省(仅甘肃、宁夏未参加),南京、上海、北平、青岛4市,威海卫、哈尔滨两特区,香港地区以及马来西亚、菲律宾、爪哇三华侨团体共38个单位,运动员2286人(其中女运动员645人)。东北五省虽为日寇侵占,但旅居各地的难胞仍选派运动员参赛。东北五省总领队王卓然语记者:“东北五省(市)参加的目的,不在竞争胜负,唯希国人勿忘东北而已!”
湖南通过长沙、衡阳、常德三地设预选站。选拔运动员140人(其中女运动员55人),由方克刚任总领队,黄凤岐、阎家笃、何家声等16人为指导和工作人员,于1935年10月3日赴沪,参加了除男女游泳、女子垒球外的其余项目的角逐。田径:男队在预赛中被淘汰,女队何梅英(明宪女中)取得跳高第二名,得5分,女子团体总分排大会第八位。足球:初赛以0:13败给浙江队。篮球:男队初赛遇菲律宾华侨队,以22:90败北;女队被福建队以30:8所淘汰。网球:男队单打因安徽队弃权进入复赛,复赛对马来亚华侨队,两个单打选手均以0:2被淘汰;双打初赛湖南队以2:1胜安徽队,复赛以0:2输给马来亚华侨队;女子单、双打初赛都以0:2败给南京队。排球:男队以0:3败给福建队;女队初赛以3:0胜马来亚华侨队,再以3:2胜江苏队,半决赛遇广东队,前四局打成18:21,21:19,15:21,21: 19,第五局广东队以22:20险胜,湖南队痛失决赛权,在与北平队争夺三、四名时,指导员陈嘉钧(周南女中体育教师)决定仍按原阵容迎战,第一排是陈嘉杰、刘兴珩、郑培坤,第二排是鲁景秋、曾拾华、王静宜,第三排是成在德、黄兴明、孙慧,结果湖南队先以5:21、21:23连败两局,后三局湖南队一鼓作气,以21:18、21:14、21:14反败为胜,取得第三名。棒球:初赛对上海队,以0:35败北。国术:男队仅射箭(射中)获~个第四名;女队阵容整齐,双人拳术获第三、四、五名,单人器械获第四名,双人器械获第二、五、六名,摔角(属国术中的竞赛单项)获第二、四、六名,射箭(射中)国术指导兼运动员王家桢(省国术训练所)获冠军,另二人获第五、六名。踢毽(盘踢)获第二、三、四、五名,测力获第三、四、六名,女队以62分的总成绩获大会国术比赛冠军。
[SITESERVER_PAGE] 沪城再战,女排夺冠
第七届全运会原定民国二十六年(1937)10月10日在南京举行。教育部于1937年初着手筹备。6月向国内外有关单位下达了竞赛规程。正当各单位积极准备的时候,“七七卢沟桥事变”发生,日寇大举侵华,全运会被迫中止。抗战胜利后,教育部决定于民国三十六年(1947)10月10日在沪举行全运会。后因国库空虚,只好延至1948年5月5日至16日在上海江湾体育场举行,并为同年中国参加在伦敦举行的第十四届奥运会选拔运动员。参加第七届全运会的有29省(云南、宁夏、绥远、西康、青海五省未参加)、12市、1个区、7个华侨团体和5个军警部门共54个单位,运动员2233人(其中女运动员495人)。竞赛项目较上届减少了男女国术,增加了男女乒乓球单打以及男子举重和拳击。表演项目有打靶、摔角、器械体操(单、双杠)、入水(跳水)、水球、棒球、小型足球、万公尺竞走、3000公尺障碍跑、链球、射箭、拳术(包括器械),临时又增加羽毛球。各项竞赛取前四名,田径、游泳各单项取前六名,计分方法与上届同。球类先用淘汰赛,进入半决赛后的四队再以循环赛决定名次。为使参赛队有较多的竞赛机会,凡在首轮中被淘汰的队,均另行组织落选赛。
湖南省于同年4月6日至10日在长沙市举行了“第七届全运会湖南选手预选会”,选拔运动员59人(其中女运动员28人),参加了全运会的男女田径、篮排球竞赛。湖南代表队由黄凤岐任总领队,张家勋、伏辉儒、杨一南、陈嘉钧等为指导员,于4月25日赴沪参赛。男女田径均在预赛中被淘汰,篮球男队初战以33:59败于香港队,落选赛又以43:55败于哈尔滨队;女队初赛战上海队,以9:16败北,落选赛以18:14胜江苏队,次赛对贵州队,上半时以10:6领先,最后贵州队以22:13获胜。排球男队初赛0:3为上海队所淘汰,落选赛初遇陆军队,因其弃权进入次赛,次赛为吉林队所败;女队初赛以2:0(21:12,21:10)轻取浙江队,次赛以2:0(21:3,21:9)胜广州队而进入半决赛。湖南女排队在半决赛中迎战上海队,头两局打成平局,决胜局双方13、14、15、16迭成平手,沪队增至17分时,湘队认为该球为四击过网,提出抗议,纠纷遂起,比赛中止。大会决定取消前赛成绩,由排球裁判长许民辉执法重赛,湘队郑培坤劈杀得心应手,以21:14、21:16获胜。湖南女排在循环赛中遇上第二个劲旅台湾队,以21:15、10:21,17:21败北。湖南、上海、台湾三队各得4分,并列为女排冠军。湖南女排的主力队员是:郑培基、刘兴珩、郑培坤、刘蕴珊、曾育媛、秦本泽、刘竹兰、廖志强、陈纯秀、石延龄,替补队员是:邓文辉、谭德安、杨识琴、陈嘉杰。
建国前历届全运会,湖南省选拔的运动员大都是中学生,虽难以与大都市的选手相抗衡,但三湘健儿不畏强手、顽强奋斗,仍取得了女子排球、女子国术、男子游泳的冠军及其他一些项目的较好成绩,既有可借鉴之处,又值得引起反思,吸取有益的教训,推动今后的竞技运动,振兴湖南体育事业。
原载:《湖南体育史料》第八辑198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