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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湖南省篮球甲级联赛规程

湖南省体育局 发布时间:2005-04-27 08:29 【字体:

  一、主办单位
    湖南省篮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湖南省篮球联赛组织和管理委员会
  三、协办单位
    (其它赞助单位)开幕式承办单位、潇湘晨报社、湖南电视台等
  四、比赛日期、地点
    2005年5月21日—2005年10月20日
    湖南省各参赛单位选定的比赛场馆
  五、比赛组别
    成年男子组
  六、参赛办法
  1.长、株、潭地区所属的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均可以单位组队代表参赛;
  2.大专院校参赛队伍可与企业联合组队,并冠大学和企业名称;
  3.各参赛球队可报队员12人,领队1人,教练1人,工作人员1人,随队医务人员1人(全队不超过16人);
  4.参赛运动员必须到大会统一办理参赛证才可参加比赛。
[SITESERVER_PAGE]  七、运动员参赛资格
  1.凡报名参加此次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或持有本校学籍的在校学生。并经医院证明身体健康者方可参加比赛;
  2.户籍关系必须在运动员所在城市。
  八、报名、报到日期及办法
  1.第一次报名:各参赛单位将竞赛规程所附的第一次报名单认真填写好并加盖公章,于今年4月20日前报省篮球协会,地址:长沙市体育馆路36号,湖南省人民体育场主席台办公楼203#;
  2.第二次报名:各参赛单位需将竞赛规程所附的第二次报名单认真填写好并加盖公章,于今年5月10日前到长沙市体育馆路36号省体育局人民体育场主席台办公楼203#报名(联系电话:0731-4514302,联系人:胡先生),逾期不予补报;
  3.第二次报名时需带好参赛运动员身份证、工作证或学生证和本人一张一寸彩色免冠近照交大会办理运动员参赛证和进行资格审查,资料不齐者,将不予报名;
  4.各参赛单位在第二次报名时需交纳参赛费;
  5.各参赛队于赛前三天上午9:00派领队和教练到湖南省体育局三楼会议室,参加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
  6.各参赛队地赛前1小时赶到指定赛场并向裁判长报告!
[SITESERVER_PAGE]  九、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主客场双循环制
  ①报名队数不足8队,第一阶级将采取大循环,决出所有名次;第二阶级、附加赛采用3场2胜制进行冠、亚军决赛。
  ②报名队数8队或8队以上,第一阶级采用分组循环;第二阶级交叉淘汰。
  2.比赛采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2004年《篮球规则》,并执行国际篮联对规则的最新解释。
  3.比赛主场的赛场原则应放在各参赛单位。将由各队自定,并在第二次报名时将场地位置及情况报大会审核,如参赛队主场不符合规则要求或无场地,主场队可选用第三者的场地,或由大会指定场地,但必须在第二次报名时报告大会。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
  1.录取名次
  比赛录取前6名,不足6队(含6个队),减1录取,并颁发证书;
  获得冠军的球队还将颁发奖杯和5000元奖金;获得二、三名的球队分别颁发奖金3000元和1000元。
  2.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一个、“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各队一名、“体育道德风尚奖”裁判员2人,并颁发证书和奖品。
  3.“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将参照国家体育总局有关“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
  十一、资格审查
  1.大会奖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
  2.每场比赛运动员必须带好参赛证,交大会验证;
  3.若在比赛前,发现运动员有参赛资格不符,一经查实,将取消当事人的比赛资格,如在赛中,或赛后发现运动员资格不符,视情节轻重,将取消本场比赛成绩,视0分计算,或取消整个比赛资格。
[SITESERVER_PAGE]  十二、参赛经费
  1.各参赛队的往返交通费;场租费和其它一切费用均自理;
  2.各参赛队交纳参赛费1000元,纪律保证金2000元,办理运动员参赛证每人10元。
  十三、违纪违规处罚
  1:凡比赛中因资格问题取消比赛资格后,将予以通报,不退还参赛费;
  2.凡比赛中罢赛,或未经大会同意,擅自弃权者,将取消比赛资格,予以通报,不退还参赛费和纪律保证金;
  3.凡在比赛中违反赛纪和社会治安管理条例,损坏公共财物、设施、打架半殴、罢赛,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取消比赛资格,不退还参赛,并进行经济赔偿,情况恶劣者将由公安机关按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和刑法规定进行办理。
  十四、本规程未尽事宜,将由湖南省篮球协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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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湖南省篮球甲级联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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