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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全国钓鱼锦标赛(长沙站)竞赛规程

湖南省体育局 发布时间:2007-05-18 12:07 【字体: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华名人垂钓俱乐部
  二、承办单位:
  湖南省体育局
  望城县人民政府
  长沙千龙湖生态度假有限公司
  三、竞赛日期:2007年6月21日至23日
  四、竞赛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县千龙湖生态度假中心
  五、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及行业体协的优秀钓鱼选手,每队由3人组成(其中1人兼领队),参加省市组比赛;经批准的企业和俱乐部队伍(每个企业和俱乐部队只有一个名额),参加企业组比赛。
  六、比赛项目:
  (一)手竿钓对象鱼比赛(鲫鱼)
  (二)手竿钓混合鱼比赛(青、草、鲤、鳊、鲫、鱅、鲢、鲮、罗非)
  (三)抛竿钓混合鱼比赛(青、草、鲤、鳊、鲫、鱅、鲢、鲮、罗非)
[SITESERVER_PAGE]  七、竞赛办法:
  (一)本站比赛分为省市组和企业组,两组比赛项目与竞赛程序相同,同时同场但不同区进行比赛,分别积分和计算成绩。在同一天的比赛中,每队3名运动员分别参加上述3个项目的比赛。每项比赛历时1天,每天运动员进行4场比赛,每场比赛90分钟。
  (二)比赛分别在12个赛区循环进行。按每项两组人数分成四个赛区,运动员抽签决定赛区。每场比赛重新抽定钓位号,换位时听从指挥统一换钓位。
  (三)每个赛区为一个计分区,采用倒记分制,即成绩越好,成绩分越少,如:每组人成绩第1、2名分别获得成绩分1、2分,以此类推。
  (四)手竿钓对象鱼比赛鲫鱼四场以尾数计算成绩;混合鱼四场以重量计算成绩;抛竿钓混合鱼比赛以重量计算成绩。
  (五)在每个比赛项目中,每个运动员的各场成绩分相加为该运动员的该比赛项目总成绩分。总成绩分少者领先,排定个人名次。如总成绩分相同,则以副本分(即先看单场分,再看总尾数,最后看总重量,如果全相同以抽签方式)决定名次。
  (六)、每队3名运动员总成绩分之和为团体成绩分,分数少者领先,以此排定团体名次。如总成绩分相同,则以副本分(即先看个人总成绩分,再看个人单项成绩分)决定名次。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省市组和企业组分别录取下列名次:
  (一)个人单项(手竿钓鲫鱼、鲤鱼、混养鱼)名次
  1、手竿钓鲫鱼按尾数录取前6名给予奖牌、证书和奖金。
  2、手竿钓鲤鱼按重量录取前6名给予奖牌、证书和奖金。
  3、手竿钓混养鱼按重量录取前6名给予奖牌、证书和奖金。
  第一名:1000元
[SITESERVER_PAGE]  第二名:500元
  第三名:300元
  第四名至第六名:各200元
  (二)个人3项总成绩名次
  个人3项总成绩录取前6名,给予奖牌、证书和奖金
  第一名:5000元 
  第二名:2000元
  第三名:800元
  第四名至第六名:各400元
  (三)团体总成绩名次
  团体名次录取前6名,发给奖杯、证书和奖金。
  第一名:8000元
  第二名:3000元
  第三名:1000元
  第四名至第六名:各600元
  (四)本场比赛奖金总额为陆万元(6万元)。
  获奖运动员须依法纳税。
  (五)红牛激情释放两个奖项。
[SITESERVER_PAGE]  九、参赛资格审查
  所有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及行业体协参赛的运动员必须经当地体育主管部门审查参赛资格,通过中华名人垂钓俱乐部审批后方可报名参加省市组比赛。代表各企业和俱乐部参赛的运动员需通过中华名人垂钓俱乐部审批后方可报名参加企业组比赛。当年度运动员不得代表不同的省市队或企业队参加不同分站赛。
  十、报名、报到和离会
  (一)报名办法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注册运动员,省市队须将填写好的报名表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审查盖章后传真至中华名人垂钓俱乐部;企业队须将填写好的报名表由各企业或俱乐部审查盖章后传真至中华名人垂钓俱乐部。
  报名截止日期为2007年6月15日。
  国家体育总局:
  传真号码:010-67100135(传真)
  咨询电话:010-67143621
  联系人:宋小姐
  报名表可由中华名人垂钓俱乐部网站下载:http://www.fccc.org.cn或http://fccc.sport.org.cn
  (二)请各队将抵达时间与车次连同报名表提前通知大赛组委会,大会将提供接站服务,6月20日为报到日,报到地点和联系电话(请见补充通知)。运动队抵达后应及时到竞赛处进行注册报到,报到截止时间为6月20日晚六点。
[SITESERVER_PAGE]  (三)离会
  离会日期为2007年6月24日12时前
  (四)返程票
  如需大赛预订返程票,请填写好返程预订单于2007年6月15日前交大赛组委会。
  (五)咨询电话:0731-4411997  传真:0731-4411997
  十一、费用
  (一)参赛队往返旅费自理;
  (二)企业队参赛需每队另交800元报名费;
  (三)每队每人参赛费600元整,比赛期间食宿组委会统一安排
  (四)组委会提供比赛期间宾馆与赛场之间的交通。
  (五)参赛资格确认后必须交纳所有参赛费,以汇款到账为准。
  十二、裁判员
  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将由全国选派仲裁委员3人、总裁判长1人、副总裁判长2人、分区裁判长12人、记分裁判2人,其他辅助裁判人员由承办方选派。
  十三、本规程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十四、赛后成绩查询:中华名人垂钓俱乐部网站
  http://www.fccc.org.cn或http://fccc.sport.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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