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国家体育总局 | 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无障碍浏览 |

2009年湖南省第二届钓鱼锦标赛竞赛规程

湖南省体育局 发布时间:2009-05-19 09:18 【字体:

  一、主办单位
  湖南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湖南省垂钓运动协会
  湖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三、协办单位
  湖南省体育产业开发中心
  湖南长沙老窖酒业有限公司
  长沙市银杏山庄
  四、全程支持媒体
  湖南经济电视台
  湖南日报体育部
  潇湘晨报
  湖南交通频道
  五、支持单位
  湖南百川渔具
  湖南临湘池海(黄金眼)浮漂钓具有限公司
  长沙千里缘礼品有限公司
[SITESERVER_PAGE]  六、竞赛日期
  2009年5月31日-6月2日。
  七、比赛地点
  长沙市望城银杏山庄       
  八、参加单位
  各市、州体育局组队参赛
  九、比赛项目
  (一)手竿钓对象鱼(计尾数);
  (二)手竿钓混合鱼(计重量)。
  十、参加办法
  以市、州为单位,每单位限报三个队,每队限报四名运动员。
  十一、钓具与比赛
  1.手竿钓鲫鱼比赛限用3.6米(正负不<3厘米),手竿钓混合鱼比赛限用5.4米以下鱼竿。钓具一律按规定自备,可带符合规定的备用竿一支,准许交替使用钓具,但不得两支钓具同时下水垂钓。
  2.钓饵自备。不得使用有毒饵,及其它有害鱼类生存的诱钓物质,比赛禁用虫饵、活饵。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不得传递饵料。
  3.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裁判信号发令为准。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应立即收竿,将钓、漂提出水面,等候裁判计量记录,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否则视为违规行为。记录单经本人签名后成绩有效。
  4.运动员按规定时间到达赛场后,凭参赛证按顺序抽签确定钓位。运动员在裁判员引导下分别按顺序排队入场,对号入位。
  5.参赛运动员不得擅自更换钓位,比赛中运动员不得互通信息。如需要离开钓位,须经裁判员批准。
  6.比赛时间为120分钟一场。比赛期间禁止换人,否则视为违规行为。
  7.裁判员及工作人员赛前应认真学习比赛规程;并接受相应的培训,对赛场的水情、鱼情、地形、钓位设置、安全工作等进行检查落实。整个比赛过程中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
  8.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的裁决有异议,可在各场比赛成绩公布后半小时内提出申诉,申诉应交书面意见及申诉费200元,(胜诉者则退还费用)。
[SITESERVER_PAGE]  十二、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1.个人总成绩录取前六名,分别颁发奖状和奖金。
  第一名:1500元,第二名:1200元,第三名:1000元,
  第四名:800元, 第五名:600元, 第六名:400元。
  2.团体总成绩录取前六名,分别颁发奖状和奖金。
  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800元,第三名:1600元,
  第四名:1400元,第五名:1200元,第六名:1000元。
  十三、报名时间
  各参赛队、个人运动员名单(打印)于2009年5月15日前报送到湖南省垂钓运动协会,过期不予受理。
  十四、报到日期与地点
  2009年5月31日报到,地点:长沙市望城县银杏山庄,提前报到者,一切费用自理。
  十五、报名费
  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每人参赛费300元,比赛期间的食宿均由大会组委会统一安排。
  十六、本次比赛规程的解释权,由湖南省垂钓运动协会负责解释。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2009年湖南省第二届钓鱼锦标赛竞赛规程

1010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