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社会团体、运动员管理单位
兴奋剂违规的处罚
服 务 指 南
发布日期:2017年7月 日
实施日期:2017年7月 日
湖南省体育局发布
2017- 7- X X-
一、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处罚对象、处罚依据、处罚机构、处罚种类及标准、检举接收、调查核实、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办结时限、结果送达、咨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办理结果查询、附录等。
(一) 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体育社会团体、运动员管理单位兴奋剂违规的处罚。
编码:0231001000
(二)处罚对象:体育社会团体、运动员管理单位。
(三)处罚依据:《反兴奋剂条例》(国务院令第398号)、《反兴奋剂管理办法》(2014年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0号)。
(四)处罚机构:湖南省体育局。
(五)处罚种类及标准:
1. 体育社会团体、运动员管理单位向运动员提供兴奋剂或者组织、强迫、欺骗运动员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的。
(1) 体育社会团体、运动员管理单位向运动员提供兴奋剂或者组织、强迫、欺骗运动员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的,由湖南省体育局竞技体育与科技处(反兴奋剂工作领导小组)体育主管部门收缴非法持有的兴奋剂;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4年内不得从事体育管理工作和运动员辅助工作;情节严重的,终身不得从事体育管理工作和运动员辅助工作;造成运动员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发生兴奋剂违规,由湖南省体育局竞技体育与科技处(反兴奋剂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运动员管理单位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还应当追究运动员管理单位行政负责人和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的责任。相关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应当依法给予警告、记过直至开除的处分。
(3)同一单位同一项目(不分男女,下同)的运动员在十二个月内发生第二例禁赛四年以上的兴奋剂违规的,给予该单位该项目不少于一年(从第二例兴奋剂违规开始)的停赛处罚。
同一单位同一项目的运动员在全国全省综合性运动会周期内(自上届闭幕式结束之日起至下届开幕式前)发生四例以上禁赛四年以上的兴奋剂违规的,取消该单位该项目下一届全国全省综合性运动会的参赛资格。
每两例禁赛四年以下的兴奋剂违规按照一例禁赛四年以上的兴奋剂违规累计。
(4)同一单位同一项目的运动员在全国全省综合性运动会周期内发生四例以上禁赛四年以上的兴奋剂违规的,取消该单位下一届全国全省综合性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等相关奖项评选资格。
(5)当事人因兴奋剂违规被禁赛4年以上的,对其管理单位给予警告和负担40至80例兴奋剂检测费用的处罚;被禁赛2至4年的,对其管理单位给予警告和负担20至40例兴奋剂检测费用的处罚;被禁赛2年以下或免予禁赛的,对其管理单位给予警告和负担不超过20例兴奋剂检测费用的处罚。
2. 体育社会团体、运动员管理单位未履行反兴奋剂义务的。
(1)体育社会团体、运动员管理单位未履行反兴奋剂义务的,由湖南省体育局竞技体育与科技处(反兴奋剂领导小组)体育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2年内不得从事体育管理工作和运动员辅助工作。
(2)体育社会团体、运动员管理单位未履行反兴奋剂义务的,由湖南省体育局竞技体育与科技处(反兴奋剂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运动员管理单位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还应当追究运动员管理单位行政负责人和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的责任。相关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应当依法给予警告、记过处分。
(3)当事人因兴奋剂违规被禁赛2至4年的,对其管理单位给予警告和负担20至40例兴奋剂检测费用的处罚;被禁赛2年以下或免予禁赛的,对其管理单位给予警告和负担不超过20例兴奋剂检测费用的处罚。
(六)检举接收:湖南省体育局竞技体育与科技处(反兴奋剂工作领导小组),联系电话:0731-84514141。
(七)调查核实:湖南省体育局竞技体育与科技处(反兴奋剂工作领导小组)对兴奋剂违规行为进行证据收集,调查核实。
(八)办理基本流程:
受理、核实、决定。
(九)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十)办结时限:自调查违规行为至处罚决定在60个工作日内。
(十一)结果送达:自行领取或邮寄。
(十二)咨询途径:湖南省体育局竞技体育与科技处(反兴奋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反兴奋剂工作的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咨询电话:0731-84514141。
(十三)监督投诉渠道:
中共湖南省纪委驻省体育局纪检组,监督电话:0731-84555231。
(十四)办公地址和时间:
长沙市开福区体育馆路36号,湖南省体育局竞技体育与科技处(反兴奋剂工作领导小组),政府部门正常工作日。
(十五)办理结果查询:
湖南省体育局官网、网址:http://www.sports.gov.cn/。
二、办理流程
(一)受理反兴奋剂违规行为;
(二)调查核实反兴奋剂违规行为;
(三)决定。
1.长沙市开福区体育馆路36号,湖南省体育局办公楼312室竞技体育与科技处自行领取,电话:0731-84559601。
2.决定书的类型:通知文书。
三、附录
流程图(见附件)
四、有关说明
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