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个人兴奋剂违规的处罚
服 务 指 南
发布日期:2017年7月 日
实施日期:2017年7月 日
湖南省体育局发布
2017- 7- X X-
一、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处罚对象、处罚依据、处罚机构、处罚种类及标准、检举接收、调查核实、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办结时限、结果送达、咨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办理结果查询、附录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公民个人兴奋剂违规的处罚。
编码:0231002000
(二)处罚对象:公民个人。
(三)处罚依据:《反兴奋剂条例》(国务院令第398号)、《反兴奋剂管理办法》(2014年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0号)。
(四)处罚机构:湖南省体育局。
(五)处罚种类及标准:
1.运动员辅助人员组织、强迫、欺骗、教唆运动员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的。
(1)运动员辅助人员组织、强迫、欺骗、教唆运动员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的,由湖南省体育局竞技体育与科技处(反兴奋剂工作领导小组)体育主管部门将对违规单位收缴非法持有的兴奋剂;4年内不得从事运动员辅助工作和体育管理工作;情节严重的,终身不得从事运动员辅助工作和体育管理工作;造成运动员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运动员辅助人员发生兴奋剂违规,湖南省体育局竞技体育与科技处(反兴奋剂工作领导小组)依据《体育运动中兴奋剂管制通则》及其章程对运动员和辅助人员作出取消比赛成绩和参赛资格、停赛、禁赛等处罚,对相关运动员管理单位作出警告、停赛、取消 参赛资格等处罚。
(3)处于禁赛期的辅助人员,禁止从事运动员辅助工作和体育管理工作,禁止使用政府所属或者资助的体育场馆设施进行训练,取消与体育相关的政府津贴、补助或者其他经济资助,取消体育系统各类奖励、奖项、荣誉称号、职称、科研项目的申报和评比资格。情节严重的,在禁赛期满后四年内,取消参加体育系统各类奖励、奖项、荣誉称号、职称、科研项目的申报和评比资格。故意使用兴奋剂,情节严重的运动员和辅助人员在禁赛期满后四年内,不得以任何身份入选国家队。
(4)当事人第一次构成《体育运动中兴奋剂管制通则》(简称《通则》)中第二章规定的其他兴奋剂违规的,基准禁赛期为:第十三条规定的违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禁赛4年以上,直至终身禁赛;运动员辅助人员构成第十三条规定的违规,涉及未成年人,且属于非特定物质的,终身禁赛。第十四条规定的违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禁赛2至4年。
(5)当事人被禁赛4年以上的,并处负担20至40例兴奋剂检测费用的处罚;被禁赛2至4年的,并处负担10至20例兴奋剂检测费用的处罚;被禁赛2年以下或免予禁赛的,可以并处负担不超过10例兴奋剂检测费用的处罚。
(6)直接责任人或主管教练员被禁赛4年以上的,并处负担40至80例兴奋剂检测费用的处罚;被禁赛2至4年的,并处负担20至40例兴奋剂检测费用的处罚;被禁赛2年以下或免予禁赛的,可以并处负担不超过20例兴奋剂检测费用的处罚。
2. 运动员辅助人员向运动员提供兴奋剂,或者协助运动员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或实施影响采样结果行为的。
(1)运动员辅助人员向运动员提供兴奋剂,或者协助运动员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或者实施影响采样结果行为的,由国务院体育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收缴非法持有的兴奋剂;2年内不得从事运动员辅助工作和体育管理工作;情节严重的,终身不得从事运动员辅助工作和体育管理工作;造成运动员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当事人第一次构成《体育运动中兴奋剂管制通则》(简称《通则》)中第二章规定的其他兴奋剂违规的,基准禁赛期为:第十三条规定的违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禁赛2年;运动员辅助人员构成第十三条规定的违规,涉及未成年人,且属于非特定物质的,终身禁赛。第十四条规定的违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禁赛2年。
(3)当事人被禁赛2至4年的,并处负担10至20例兴奋剂检测费用的处罚;被禁赛2年以下或免予禁赛的,可以并处负担不超过10例兴奋剂检测费用的处罚。
(4)直接责任人或主管教练员被禁赛2至4年的,并处负担20至40例兴奋剂检测费用的处罚;被禁赛2年以下或免予禁赛的,可以并处负担不超过20例兴奋剂检测费用的处罚。
3. 运动员辅助人员非法持有兴奋剂的。
(1)运动员辅助人员非法持有兴奋剂的,由国务院体育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收缴非法持有的兴奋剂;情节严重的,2年内不得从事运动员辅助工作。
(2)运动员辅助人员非法持有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未获得有效的治疗用药豁免或无其他正当理由,运动员及其辅助人员赛内持有任何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或者赛外持有任何赛外禁用的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的,构成兴奋剂违规。
(3)运动员辅助人员非法持有兴奋剂的,对违规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经济处罚,被禁赛2至4年的,并处负担10至20例兴奋剂检测费用的处罚;被禁赛2年以下或免予禁赛的,可以并处负担不超过10例兴奋剂检测费用的处罚。 直接责任人或主管教练员被禁赛2至4年的,并处负担20至40例兴奋剂检测费用的处罚;被禁赛2年以下或免予禁赛的,可以并处负担不超过20例兴奋剂检测费用的处罚。
(六)检举接收:湖南省体育局竞技体育与科技处(反兴奋剂工作领导小组),联系电话:0731-84514141。
(七)调查核实:湖南省体育局竞技体育与科技处(反兴奋剂工作领导小组)对兴奋剂违规行为进行证据收集,调查核实。
(八)办理基本流程:
检举或发现违法行为、核实、决定。
(九)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十)办结时限:自调查违规行为至处罚决定在60个工作日内。
(十一)结果送达:自行领取或邮寄。
(十二)咨询途径:湖南省体育局竞技体育与科技处(反兴奋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反兴奋剂工作的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咨询电话:0731-84514141。
(十三)监督投诉渠道:
中共湖南省纪委驻省体育局纪检组,监督电话:0731-84555231。
(十四)办公地址和时间:
长沙市开福区体育馆路36号,湖南省体育局竞技体育与科技处(反兴奋剂工作领导小组),政府部门正常工作日。
(十五)办理结果查询:
湖南省体育局官网、网址:http://www.sports.gov.cn/。
二、办理流程
(一)检举或发现违反反兴奋剂行为;
(二)对违规单位进行调查,收集证据,核实违规行为;
(三)决定。
1.长沙市开福区体育馆路36号,湖南省体育局办公楼312室竞技体育与科技处自行领取,电话:0731-84559601。
2.决定书的类型:通知文书。
三、附录
流程图(见附件)
四、有关说明
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