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的安置工作,近日山东省体育局、省编办、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六部门联合发文,针对山东体育界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六条相关意见。
该“意见”在分析了山东体育当前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后,要求各地人事、机构编制、财政、教育、劳动保障、体育等部门要充分发挥举省体制的优势,搞好协调配合,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安置退役运动员的主渠道作用,把这项工作做实、做好。文件要求运动员安置“坚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原则,退役运动员的就业安置及待安置期间的基本生活费由原输送市负责。”“对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所需经费由省体育主管部门从本年度部门预算中解决。”“需要异地安置的退役运动员,经个人申请,组织批准,按自主择业对待。”“凡获得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冠军、亚运会冠军和全运会冠军的退役运动员,充分尊重本人意愿,在省体育等系统妥善安置。凡获得全运会、亚运会前六名,世界三大赛前八名以及贡献突出的集体项目主力队员,原则上到原输送市的体育等系统安置;凡是获得相应教师任职资格的可在教育系统安置。凡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三大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运动健将称号并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运动员,经体育部门推荐,高等学校考察,可安排到高等院校从事体育教学等工作。”文件还规定:“积极引导并支持退役运动员从事社区体育服务业、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教师以及各级体校教练员工作。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建立的体育运动场所等体育服务业及其他相关行业新增就业岗位,应优先选用退役运动员。”文件还鼓励运动员进入高等院校学习并通过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就业。文件规定,对自主择业的退役运动员,将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中国体育报 张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