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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竞赛优胜者高考录取时可优惠

湖南省体育局 发布时间:2005-02-07 16:17 【字体:

  2004年湖南省应届高中毕业生体育竞赛优胜者统一测试工作于6月12—13日进行。测试项目为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体操(含艺术体操)、武术、游泳、健美操、网球、定向运动。
  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在高中教育阶段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个人项目前六名的队员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省教育厅认定的市州级综合性运动会个人项目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经资格审查后,参加全省规定测试项目的统一测试,(在全国性运动会和省运会上取得相应名次的考生,经审核批准可免测)。测试合格者,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可享受优惠。没有参加测试或测试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不能享受优惠。
  (张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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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竞赛优胜者高考录取时可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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