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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出台实施意见 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

湖南省体育局 发布时间:2008-04-28 15:57 【字体:

  在近日召开的全省学校体育工作会议上,省委、省政府正式下发《关于加强我省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体育,把这项工作纳入社会发展规划,力争通过5年左右时间,使我省青少年普遍达到国家体质健康的基本要求,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营养不良、肥胖和近视的发生率明显下降。
  每天至少锻炼一小时
  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开足、开齐体育课,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体育课时。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至二年级学生体育课程周课时4节,三至六年级与初中阶段学生体育课程周课时3节;高中阶段学生必须修满体育课程的11个学分,每1个学分不得低于18个学时;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并将其列入教学计划。
  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上午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组织学生做好广播体操、开展集体体育活动;寄宿制学校要坚持每天出早操;普通高等学校的非体育专业学生在一、二年级必须开设144学时体育课程,从三年级开始直至研究生阶段开设体育选修课,每个学生每周至少参加三次课外体育锻炼。
  每人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
  广泛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将其作为日常教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完善高校和高中阶段学生军训制度,开展“少年军校”活动;要开发、推广符合青少年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学生体育活动,使每个学生都能掌握两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学校每年要召开春、秋季运动会,做到人人有体育项目、班班有体育活动、校校有体育特色。
  保证学生每天睡眠8-10小时
  积极开展疾病预防、科学营养、卫生安全、禁毒控烟等青少年健康教育,并保证每周0.5节的健康教育课时。保证每天睡眠时间小学生10小时,初中学生9小时,高中学生8小时。
[SITESERVER_PAGE]  要帮助青少年掌握科学用眼知识和方法,坚持每天上下午组织学生做眼保健操。各级政府要改善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确保照明、课桌椅达到基本标准。
  设立学校体育卫生专项经费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体育事业尤其是中小学体育设施的投入,各级财政应设立学校体育和卫生专项经费并逐步提高。体育部门应在每年的体彩公益金中安排一定经费用于学校体育工作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切实加强学校卫生的监督指导,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卫生设施建设,省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实施“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器材支持项目,市、县两级政府也应设立相应专项资金,改善农村学校体育条件。公共体育场馆和运动设施应免费或优惠向周边学校和学生开放,学校体育场馆在课余和节假日应向学生开放。建立一支数量足够、质量合格、相对稳定的体育教师队伍,提高体育教师工作服装发放标准。
  体育成绩计入升学考试成绩
  各级各类学校应建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报告书制度和评价制度,测试报告书要作为中小学生成长记录或中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的重要内容,测试结果列入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生档案,并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建立和完善学生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制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体检费用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改革和完善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制度,逐步加大体育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分量。全面实行体育成绩计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制度;积极推进在高中毕业会考中增加体育考试的做法,将体育考试成绩作为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参考依据,坚持体育考试成绩不及格不准予毕业制度。
  建立学校体育卫生督导制度
  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学校体育卫生的督导检查,并实行督导结果公告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要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定期监测并公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对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下降的地区和学校,实行合格性评估和评优、评先一票否决。建立学校体育工作举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体育课或学生每天一小时课外体育活动时间被挤占、挪用的,必须责令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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