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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全民健身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

湖南省体育局 发布时间:2011-10-24 11:23 【字体:

  每年的八月,有望成为长沙的全民健身月。按刚刚完成的《长沙市全民健身办法(征求意见稿)》,长沙的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全年向公众开放,每年开放时间不得少于300天,每天不得少于10小时。政府应优惠或免费为公众提供健身服务。相关部门还要定期开展公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
  每年八月为长沙全民健身月
  征求意见稿提出,每年的八月为长沙的全民健身月。公共体育设施在全民健身月期间应当优惠或者免费向公众开放。
  新建、改建、扩建公园、广场、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应当结合自然条件,配套建设全民健身路径、健身步道、登山道、自行车道等公共体育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项目和功能,不得缩小其建设规模和降低其用地指标。
  同时,要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制定职工体育健身指导方案,积极推广工前(间)操等形式的体育健身活动。根据社区特点,因地制宜地组织、推广小型多样的体育健身活动。
  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健身服务制度
  市民不但将拥有更多健身场所,还将享受更多优惠或免费的健身服务。意见稿提出,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健身服务制度,优惠或免费为公众提供健身服务。
[SITESERVER_PAGE]  征求意见稿规定,在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公办学校应在保障校园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民办学校、居民住宅小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
  下月24日举行听证会
  据长沙市政府法制办介绍,为广泛听取各界意见,决定11月24日(星期四)上午对《办法(征求意见稿)》举行立法听证会,欢迎各界人士报名。
  报名时间为10月24日至11月10日(公休日休息),直接报名地点为长沙市劳动东路289号嘉盛华庭EA财智中心长沙市体育局717室。网上报名邮箱为107865366@qq.com。同时,欢迎市民书面提出对《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书面意见请寄: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处收,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邮编:410013,电话(传真):0731-88665802,电子邮箱:csfzbfgc@163.com。《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可登录www.csfz.gov.cn(长沙法制网)查看。  (来源:湖南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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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全民健身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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