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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全省少年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

湖南省体育局 发布时间:2001-03-20 14:44 【字体:

  一、竞赛时间、地点:
  2001年7月13日至19日,在湖南省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举行。
  二、竞赛项目:
  甲组:男、女单、双打;
  乙组:男、女单、双打;
  丙组:双打。
  三、参赛办法:
  (一)参赛单位:各市、州代表队,安化县羽毛球学校及中小学校、俱乐部代表队。
  (二)参赛人数: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甲组运动员男女共4名,乙组男女运动员各6名,丙组男女运动员各4名。
  (三)运动员条件:
  1、年龄规定:甲组:14—15岁(骨龄14—15.9岁);
         乙组:12—13岁(骨龄12—13.9岁);
         丙组:10—11岁(骨龄10—11.9岁)。
  2、经医生检查身体健康的学生(如运动员在赛区发生意外由本队负责)。
  (四)运动员资格:
  1、凡在上海、北京、武汉体院竞技体校和在外省、市代培代训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比赛;
  2、各年龄组均不得以小顶大参赛;
  3、凡未在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办理注册证者,不准参加比赛;
  4、双打运动员不许跨地区配对。
[SITESERVER_PAGE]  四、报名及报到:
  1、报名单按省体育局统一规定的格式和技术水平排列顺序填写清楚,于赛前15天用快件寄湖南省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省专业队正式队员名单必须在报名单上注明),加盖主管单位公章(以寄出邮戳为准),逾期作弃权处理。抽签后不得更换名单和无故弃权。
  2、通讯地址:湖南省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邮编:410014          电话:0731—5046587
  3、各代表队于7月11日到赛区报到。报到时必须交验注册证和检测骨龄,并以注册证作为参加每场比赛的依据。
  4、裁判员于7月10日上午到赛区报到。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二)甲组采取单循环赛;乙组单打、双打及丙组双打均采取分两个阶段进行,根据报名人数决定第一阶段单循环赛的分组和第二阶段的比赛办法。
  (三)甲组运动员不参加技术评定和身体素质测验;乙组运动员参加技术评定和身体素质测验;丙组参加身体素质测验。
  (四)技术评定和身体素质测验:
  1、身体素质测验安排在比赛前进行。2、身体素质测验内容:10次低重心四点跑;3分钟双摇跳绳;1分钟仰卧起坐;立定跳远;1500米跑;20公尺/5往返冲刺跑。正式测验项目由裁判长在赛区抽定。3、技术评定内容赛前另行通知。
  (五)运动员弃权须经资格审查组的审查批准后方予弃权,并交纳100元弃权费,否则,按未报名参加比赛论处。
  (六)比赛用球持定。
[SITESERVER_PAGE]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甲组按照比赛成绩录取前六名,报名人数不足6人(含6人),则减一录取。
  (二)乙组均以素质测验、技术评定和比赛得分三者之和为运动员个人总分,按总分多少录取前六名。总分相等,以专项名次前者列前。计算公式:技术评定得分/20%+身体素质测验得分/30%+比赛得分/50%=总分。
  (三)丙组均以身体素质得分和比赛得分之和为运动员个人总分,按总分录取前六名。总分相等,以专项名次前者列前。计算公式:身体素质得分/50%+比赛得分/50%=总分。   
  七、裁判员:
  裁判员由省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指派,骨龄裁判员由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指派。
  八、经费:
  (一)运动员、教练员、领队须每人每天交食宿费40元。
  (二)公费指标运动员每人每天自交伙食费15元。
  (三)运动员骨龄检测费每人15元。
  (四)甲组运动员每人须交报名费80元。
  九、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十、大会设仲裁委员会。
  十一、本规程由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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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全省少年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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