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地点:
2001年7月24日—27日在湖南省举重运动管理中心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市、州代表队,宁远县、临澧县、古丈县、江永县、岳阳县、茶陵县、桃江县、汨罗市、辰溪县、岳阳楼区、桂阳县代表队。
三、竞赛项目:
甲组:
男:48、52、56、62、69、77、85、+85八个级别;
女:48、53、58、63、69、75、+75七个级别;
乙组:
男:42、48、52、56、62、69、77、+77八个级别;
女:42、48、53、58、63、69、+69七个级别;
丙组:
男:38、42、48、;2、56、62、+62七个级别;
女:36.42、48、53、58、63、+63七个级别。
选材组:身体素质测试。
四、参加办法:
(一)年龄组别:
甲组:16一17岁(骨龄16—17.9岁)
乙组:15岁(骨龄15—15.9岁)
丙组:13一14岁(骨龄13—14.9岁)
选材组:12岁(骨龄12—12.9)
[SITESERVER_PAGE] (二)报名人数:
1、各市、州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28人(男、女各14人,其中甲组男、女各4人;乙组男、女各5名;丙组男、女各5名);获得2000年省赛团体总分前六名的单位可增报4人(男、女组别不限)。
2、各市、州代表队另可报选材组6人(男、女不限)。
3、各县(市、区)代表队可报教练员1人,运动员8人(男、女组别不限),各级别限报2人。
4、省人才基地(自治州、永州)可增报8人(男、女、组别不限)。
5、各级别限报2人,但男子甲组85、+85,男子乙组77、+77公斤级可报3人。
(三)运动员资格:
1、运动员必须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方可参加比赛。
2、北京、上海、武汉三所竞技体校学生和在外省、市代培、代训的学生均不能参赛。
3、在省队试训、集训的队员以及省体校学生可代表原单位参赛。
4、省专业队正式队员,除参加第九届全运会的队员外,都须参加今年的比赛。否则不能参加省九运会比赛。
5、凡未在省体育局办理注册证者,不准参加比赛。
(四)报名和报到:
1、第一次报名:各单位按规程规定人数可增加20%报名名额,详细填表于5月20日前报省青少年体育处。
2、第二次报名:按省体育局统—印制的报名单报名,于赛前15天寄省举重运动管理中心(以寄出邮戳为准),逾期按不参赛论处。
3、省专业队参赛队员名单必须在报名单上注明。
4、各代表队于7月22日报到,报到时必须交验“注册证”和检测骨龄,并以“注册证”作为运动员参加每场比赛和称量体重的依据。
5、裁判员于7月21日报到。
[SITESERVER_PAGE]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下发的最新竞赛规则执行。
(二)进行身体素质测试,其成绩列入总分名次计算,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和办法附后。总分名次的决定方法为:总名=比赛成绩得分(70%)+身体素质得分(30%)。身体素质的测试按《举重教学训练大纲》要求进行。
(三)各级别只取总成绩个人名次。
(四)选材组运动员只参加身体素质测试。
(五)运动员如弃权,须经大会资格审查组的审查批准方予弃权,并交100元弃权费,未经资审而弃权不参加比赛者,按未报名参加常年比赛论处。
(六)运动员必须穿举重服和符合要求的短衣短裤出场比赛。
(七)严禁使用兴奋剂和违禁药物,查出者将严格按省九运会总则处罚。
(八)申诉程序:1、各代表队如对裁判的裁决有异议要求申诉的,按举重规则的申诉办法执行。由代表队领队签字后交大会仲裁委员会处理。2、各代表队如对其他代表队的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要求中诉的,必须在该运动员(队)首轮(场)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写出书面申诉材料,并附有证明材料,由代表队领队签字后,交本项目资格审查组裁决。超出此期限,留待大会结束后调查处理。3、送交申诉材料的同时须交申诉费200元,若申诉成立,退还此款,若申诉与事实不符,申诉费不退还。4、一律不接受口头申诉。
[SITESERVER_PAGE]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级别均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各级别报名人数在6人、队(含6人,队)以下则减一录取名次。按7、5、4、3、2、1计分。男子甲组+85,乙组+77级别按14、10、8、6、4、2计分。
(二)根据各单位得分多少(不含选材组成绩),排列团体总分名次。如总分相等,以获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则以获第2名多者列前,依此类推。
(三)团体名次录取办法:
1、按各市、州代表队规定名额和前六名的奖励名额总人数的比赛成绩的得分之和,排列市、州团体总分名次,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
2、按各县代表队得分数排列县级团体总分名次,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
七、经费:
(一)领队、教练员和运动员每人每天交食宿费40元。
(二)公费名额运动员自交基本伙食费15元。
(三)运动员骨龄检测费每人交15元。
八、裁判员:
裁判员由省举重运动管理中心指派;骨龄裁判员由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指派。
九、大会设仲裁委员会。
十、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 全省青少年的举重比赛身体素质测试项目和计分方法及比赛总分名次的计算方法
一、测验项目:
立定跳远、后抛铅球(男5公斤、女4公斤);800米跑。
二、身体素质测验办法和计分办法:
(一)按体重级别编组,保证同级别同场地进行测验。
(二)计分办法:
①单项分数=同级别人数—名次
②三个单项得分之和=身体素质得分
③身体素质最后得分=(同级别人数—名次)×30%
三、比赛名次计算方法:
比赛名次得分=(同级别人数一名次)×70%
四、总分名次得分方法:总分名次=身体素质最后得分+比赛名次得分
五、不参加身体素质测验者不准参加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