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体育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促进我省游泳运动的开展,规范公共游泳场所的管理,保障游泳人员的健康和安全,使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省人民政府制定了《湖南省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宣传、深刻领会《办法》的内涵及意义
《办法》规范了政府相关部门在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和工作要求,是一部具有时代性、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的规章,对于规范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形成适应新形势的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协作机制、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促进游泳运动的开展,保障游泳人员的健康和安全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各地体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办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切实增强依法做好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促进《办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采取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集中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了解《办法》、宣传《办法》、落实《办法》的良好氛围。公共游泳场所要结合实际,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橱窗、板报、横幅、游泳学员家长会、致家长的公开信等形式,大力宣传《办法》,使救生员、游泳教员、游泳人员及未成年游泳学员的监护人都熟知《办法》的基本内容。
[SITESERVER_PAGE] 二、贯彻实施《办法》,切实落实公共游泳场所管理措施
《办法》明确了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对公共游泳场所监督管理的职责;对公共游泳场所的规划建设、开放、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对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制度、日常卫生管理以及健康危害事故应急处置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地体育行政部门要以《办法》为依据,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并督促公共游泳场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大救生员、游泳教员的管理力度,加强日常管理,防范安全事故,保证《办法》的全面贯彻实施。
三、加强协作,建立协调工作机制
《办法》对各级体育、教育、公安、建设、卫生等部门依法履行的监督和管理职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各地体育行政部门要深入调研,及时了解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工作。
各地要及时总结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办法》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将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反映出的问题和有关工作建议,及时报送省体育局。
湖南省体育局(章)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