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体育局现对2019年湖南省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检测活动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2019年湖南省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检测活动
(二)采购计划编号:2019005号
(三)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
(四)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举办目的:贯彻落实体育总局、卫生健康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印发的《关于广泛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的通知》要求,通过活动的举办,为群众提供个性化健身指导服务,为全民健身计划提供具有实用价值的综合性标准,倡导科学健身意识、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健康湖南建设、促进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
2.举办时间:2019年10-11月
3.举办地点:湖南省内一地市级城市。
4.组织形式:拟在各市州举办《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的基础上,组织优胜者参加总决赛。按照年龄阶段和性别设置五大类测验项目,以竞赛性与趣味性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
5.宣传推广:需要创新宣传方式,结合现代媒体推广途径,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实现广泛传播,普及科学健身理念,进一步提升群众对科学体育健身的认识,倡导并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
二、采购项目预算: 40万元
三、供应商资质、证明材料及说明
(一)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二)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本项目不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19年9月20日起至2019年9月25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3:30-6:00(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长沙市开福区体育馆路36号湖南省体育局办公楼320室领取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省体育局五楼中会议室(湖南省长沙市体育馆路36号)(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不予受理。
(二)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湖南省体育局
联系人:舒华
电 话:0731-84537944 (传真)
邮 箱:693019668@qq.com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体育馆路36号办公楼320室
七、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日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项目采购监督部门联系人和电话
监督部门:湖南省体育局直属机关纪委
联系人:熊奇
电 话:0731—8455523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体育馆路36号办公楼225室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