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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第四届)湖南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湖南省体育局 发布时间:2017-08-21 00:00 【字体:

湘体字〔2017〕49 号

关于举办2017年(第四届)湖南省体育
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市、州体育(教体、文体)局、人社局、总工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全民健身条例》,加强体育行业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关于举办2017年全国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体群字 〔2017〕10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湖南省体育局、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总工会决定联合举办以“岗位技能练兵、服务全民健身”为主题的“2017年(第四届)湖南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并通过竞赛选拔优秀选手组队参加2017年全国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目的
  积极响应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号召,促进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全民健身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营造有利于体育行业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培养体育行业优秀高技能人才,提升体育多元功能的社会认知度;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服务健康中国建设。
  二、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湖南省体育局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总工会
  承办单位:湖南省体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湖南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三、组织机构
  成立2017年湖南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名单详见附件1),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组织安排和统筹协调工作,办公地点设在湖南省体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湖南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四、竞赛项目
  竞赛设“游泳救助”和“跆拳道健身指导”两个项目,不分男女组,设个人赛和团体赛。
  (一)游泳救助
  1.竞赛内容
  按照相应职业的《国家职业标准》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要求命题。以游泳救助工作涉及的游泳技能、游泳救生技能为主要竞赛内容,具体分为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两部分。
  专业知识:游泳技术原理及要点、游泳救生理论。
  专业技能:游泳技能、游泳救生技能。
  2.参赛人员资格
  在各类游泳场馆及游泳教学、训练、培训单位(机构)从事游泳指导、教学或救助工作,持有“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或“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与所在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政治合格、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有扎实的游泳指导、救助专业知识和良好的专业技能的人员。
  原获得过“湖南省‘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者不能报名参赛。
  参赛者年龄须为1995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
  (二)跆拳道健身指导
  1.竞赛内容
  按照相应职业的《国家职业标准》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要求命题。
  专业知识:体育人文社会知识、人体运动科学知识、体育健身方法知识、运动伤害与防护知识、跆拳道发展历程、基本技术原理、教学理论和方法及其他相关知识。
  专业技能:跆拳道品势演练、跆拳道专业术语、跆拳道实战、跆拳道击破、跆拳道身体素质展示、跆拳道基础知识讲解和教学、健身指导技能等。
  2.参赛人员资格
  在跆拳道馆中从事跆拳道教学指导、运动伤害与防护知识等相关工作,并与所在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政治合格、爱岗敬业,具有扎实的跆拳道专业知识和良好专业技能的人员。
  参赛人员须累计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持“跆拳道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员须累计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
  原获得过“湖南省‘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者不能报名参赛。
  参赛者年龄须为1995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
  五、竞赛日期地点
  2017年湖南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日期安排如下: 
  “游泳救助”竞赛时间:2017年9月26—28日。
  “跆拳道健身指导”竞赛时间:2017年11月22—24日。
  竞赛地点另行通知。
  六、竞赛形式
  竞赛分为预赛和决赛。各项目预赛个人总分前15名的参赛队员进入决赛。竞赛规则详见附件2、3。
  七、参赛办法
  (一)以市、州名义组队参赛。
  (二)各市、州参赛队伍数量不限,并确保每个项目至少有一支队伍参赛。
  (三)具有 “游泳救生员”或“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 “跆拳道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资质的体育行业特有职业培训机构要按属地原则向市、州体育行政部门申请至少组建1个队伍参赛。
  (四)高等院校、体育协会、游泳场所、跆拳道馆可按属地原则向市、州体育行政部门申请组队参赛。
  (五)每支参赛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工作人员1人、参赛选手6人。同一选手只能代表一个队伍参赛。
  (六)各参赛队须统一着装。
  八、参赛经费
  往返差旅费、食宿费、保险费、服装费由各参赛队自行承担,保险费由各代表队在报到时统一交纳。其他费用由湖南省体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承担。
  九、奖励办法
  (一)个人奖项
  1.各项目决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8名。
  2.各项目决赛获得一等奖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参赛选手,分别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总工会授予“湖南省技术能手”、“湖南省‘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3.持游泳救生员、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和跆拳道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及以下证书并进入决赛的参赛选手,由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向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请晋升一个国家职业资格等级。
  (二)团体奖项
  根据参赛队伍在团体比赛各项目中的计分总和,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以及优胜奖若干。
  (三)其他奖项
  1.设优秀组织奖,对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给予奖励,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证书。
  2.设特别贡献奖,对积极支持大赛筹办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证书。
  十、报名
  (一)各市、州体育(教体、文体)局、人社局和总工会要高度重视本次竞赛,加强衔接沟通,积极组织队伍参加竞赛。
  (二)请各市、州体育(教体、文体)局于2017年9月15日、11月15日前分别将“游泳救助”和“跆拳道健身指导”参赛选手的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4)、报名汇总表(详见附件5)、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2张(照片背后写上姓名)一并报至组委会办公室,同时将照片电子档(标注姓名)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何 国、黄 健
  电 话:(0731)88092977、84537987
  传 真:(0731)84537987
  E-mail:46061320@qq.com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体育馆路36号省体育局办公楼425房
  邮  编:410008

附件:
  1.2017年湖南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人员名单

  2.2017年湖南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游泳救助”竞赛规则

  3.2017年湖南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跆拳道健身指导”竞赛规则

  4.2017年湖南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报名登记表

  5.2017年湖南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报名汇总表

湖南省体育局(章)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章) 湖南省总工会(章)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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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第四届)湖南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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