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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之后早锻炼

湖南省体育局 发布时间:2002-05-16 10:28 【字体:

  有人观察,骨折病人如果长期卧床休息或缺乏活动,不但会延迟骨折的愈合,伤肢被固定的关节还可能发生粘连,而且健肢也可能发生骨质疏松,肌肉萎缩无力。所以在骨折部位得到应有的固定后,即使是老年人,也应及早适当进行功能锻炼。
  不同部位、不同情况的骨折所采用的固定时间不同,但功能锻炼的总原则相同:在全身情况允许时,应尽早在骨折后几天之内开始锻炼。锻炼要从受伤、未固定的部位开始,随着骨折愈合过程的进展,逐步过渡到伤肢和骨折部位的锻炼,根据循序渐进的原则,一般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骨折后1~2周内。这时骨折断端尚不稳定,肢体血液循环不好,还可能有水肿。可将病肢远端适当抬高,在肢体远端做轻度按摩,肌肉做轻度收缩活动,如握拳、股四头肌静力性收缩,以促进血液循环。
  第二阶段是骨折后3~4周,伤肢的疼痛基本消失。这时可以做更有力的肌肉收缩活动,还可以做伤肢未固定关节的自主活动。如腕、肘关节固定时,要进行同侧肩关节的锻炼,以预防肩关节长期不活动发生粘连所引起的肩周炎。
  第三阶段是骨折固定去除之后。这时除了继续原有的未曾固定部位的活动以外,重点要转移到曾被固定关节的锻炼。关节不能主动活动时,可由他人或伤者本人帮助进行被动活动。被动活动的动作宜轻柔,用力要适当,活动的范围逐步由小加大,防止产生撕裂伤。关节活动有改善时,要鼓励病人适当多做主动活动,并逐步加大活动范围,延长时间,以不产生疲劳和疼痛为度。当关节活动有一定程度的恢复后,如骨折已愈合良好,可适当增加抗阻运动,也可以借助某些器械进行活动,直到基本恢复正常功能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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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之后早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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