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常委、同志们:
我受湖南省体育总会第四届常委会的委托,根据体育总会章程第十九条的规定,就湖南省体育总会第四届委员会部分人员调整作如下说明:
一、推荐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李友志同志担任湖南省体育总会第四届委员会名誉主席。
二、推荐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魏仁忠同志,省体育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曹任远同志,省体育局副巡视员曾伟同志,省体育局副巡视员陈正培同志,湖南体育产业集团董事长张敦南同志,湖南体育产业集团党委书记谭鸥同志,湖南体育产业集团总经理陈彬同志担任湖南省体育总会第四届委员会副主席、常务委员、委员。
三、推荐省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王晃同志担任湖南省体育总会第四届委员会秘书长、常务委员、委员。
四、推荐省体育局竞技体育与科技处处长龚旭红同志、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处长杜利民同志、省体育局体育经济处处长傅力强同志、省体育局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周春光同志、省体育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办公室主任刘永利同志担任湖南省体育总会第四届委员会副秘书长、常务委员、委员。
五、推荐长沙市体育局局长李卓民同志、湘潭市体育局局长唐文静同志、岳阳市体育局局长徐远杰同志、怀化市体育局局长姚团同志担任湖南省体育总会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
六、省体育局原副局长唐九红同志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湖南省体育总会第四届委员会副主席、常务委员、委员。
七、瞿优远因经济犯罪不再担任湖南省体育总会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