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州体育局: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颁布十年来,在全省范围内已经组织开展了10届全民健身周活动,这一活动已成为千万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体育健身的一项传统活动,深受群众的欢迎。全民健身周活动是国家体育总局统一部署,各级体育部门共同打造的一个品牌,它带动了群众体育的发展,拉动了体育经济,促进了全民健身服务业的发展与完善。
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起始之年,也是《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第二期工程第二阶段实施计划的启动年,要顺利完成第二阶段实施计划,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确定的各项奋斗目标,开好头、起好步至关重要。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第二期工程第二阶段实施计划》,经研究,决定2006年继续在全省组织开展全民健身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
从今年起至2008年,全省全民健身周活动的主题定为:“群众体育与奥运同行”。目的是为2008奥运会营造浓郁的体育氛围,使2008年奥运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体坛的盛会,人民的节日”。
今年的全民健身周口号是:“健康快乐迎奥运”。
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提出有号召力、朗朗上口的全民健身周口号。
[SITESERVER_PAGE] 二、时间:
2006年6月10日所在周为全民健身周活动时间。基层健身活动可根据实际情况择期开展。
三、活动内容与形式:
(一)有组织地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结合当地实际,组织不同层次的全民健身运动会、行业职工运动会、社区运动会、家庭运动会等,以满足广大群众的健身需求,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二)坚持“群众体育与奥运同行”,积极宣传和普及奥林匹克知识和体育科普知识。
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多种媒体,采取宣传栏、宣传板报、张贴标语口号、体质测定、健康咨询、科普讲座等形式,推广和普及科学健身方法。
利用全民关注奥运、参与健身的契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意识,提高体育人口数量。
(三)对构建群众性体育服务体系的三个重要环节进行检查。一是检查群众身边健身场地的建设的情况,二是检查群众体育活动组织的建设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建设的情况,三是检查经常性群众体育活动开展的情况。
(四)引导性地推出适合群众健身需求、具有时代特点、科学健康的健身项目,体育健身活动要丰富多彩。
(五)结合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意见》,配合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建设工作,积极在乡镇开展农民喜爱的健身活动,推动城乡互动,社区与村结对子,在农村中普及科学健身知识。
[SITESERVER_PAGE] 四、有关要求:
(一)突出“群众体育与奥运同行”主题,加强全民健身和奥运知识的宣传,加大健身活动的科学指导和科普宣传力度,吸引广大群众参加体育健身活动。
(二)全民健身周活动应采取大型活动和小型活动相结合,以小型活动为主的方式进行。应选择一个城市组织具有一定规模和市、州领导参加的全民健身周活动启动仪式;省会城市和有条件的地级市可组织大型体育健身活动,城市社区、农村乡镇、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可结合实际,就近、就地、因地制宜地开展小型多样的体育健身活动。
(三)结合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工作,有条件的市、州可将本年度的全民健身周活动“送下乡”。
(四)要加强对全民健身周活动的领导,认真策划,周密组织,实事求是,讲究实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要根据省局的总体要求,拟定本地的实施方案,要认真做好资料汇总和总结工作。
五、评选表彰:
对在本次全民健身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将进行表彰。奖项为优秀组织奖和先进单位(评选标准见附件1)。
评奖采用各市、州体育局推荐,省体育局审定的方式进行。
六、上报材料:
(一)上报本市、州开展全民健身周活动的通知、总结等有关材料(一式二份);
(二)上报全民健身周活动优秀组织奖和先进单位推荐总名单。总名单应打印上报单位的全称(以单位印章为准),并加盖市、州体育局章。请认真核对总名单,单位名称的确定将以所报总名单为准。
(三)上报《全民健身周优秀组织奖和先进单位推荐表》(附件2)。
(四)上报《全民健身周活动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3)。
请将上述材料于2006年9月31日前报省体育局群体处,逾期不予评选和表彰。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全民健身周优秀组织奖和先进单位评选标准
2.全民健身周优秀组织奖先进单位推荐表
3.全民健身周活动基本情况统计表
二○○六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