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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领域裁量权基准系列文件的政策解读

湖南省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5-12-09 10:25 【字体:

湖南体育局

体育领域裁量权基准系列文件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体育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印发了《湖南省体育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湖南省体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湖南省体育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湖南省体育领域首次轻微违法不处罚清单》《湖南省体育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裁量权基准系列文件)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作出重大决策部署,明确提出要“健全行政裁量基准”,为新时代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全面推进行政裁量基准的法治化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出了新的使命任务。我省《湖南省体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试行)》、《湖南省体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试行)》2022年5月印发,对进一步规范全省体育行政处罚裁量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的修订,体育领域行政处罚职权有较大变动。为规范我省体育领域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裁量权,保障人民群众健身安全及合法权益,促进体育市场健康发展,我局对行政处罚事项进行了逐条梳理,根据工作实际,形成现在的裁量权基准系列文件。

二、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彩票管理条例》《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

三、起草过程

2024年4月,启动《湖南省体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修订工作,2024年7月,形成裁量权基准系列文件初稿,征求各市州体育行政部门意见,2025年5月公开征求社会公众和省直相关部门意见。根据征集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裁量权基准系列文件送审稿。

四、主要修订内容

《湖南省体育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按照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和从重处罚的顺序、层阶分别制订具体办法。细化了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时应遵循的原则、考虑的因素,明确不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和从重处罚的情形、适用原则,统一体育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处理原则以及集体讨论制度的落实,强调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修改变化,结合《彩票管理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航空体育运动管理办法》《健身气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湖南省体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重新修订,裁量阶次原则上划分为从轻、一般和从重3个等级;裁量因素围绕主观故意性、持续时间性、后果严重性、情节恶劣性、整改及时性等5个维度,对持续情况、危害程度、危害后果、社会影响程度4种因素进行了量化,并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予以明确定义。

新增了《湖南省体育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湖南省体育领域首次轻微违法不处罚清单》《体育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告知承诺书》,明确了轻微违法行为一律免罚及可以免罚的适用条件,统一执法标准。

五、施行时间

《湖南省体育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湖南省体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湖南省体育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湖南省体育领域首次轻微违法不处罚清单》《湖南省体育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告知承诺书》(湘体字〔2025〕37号)于2025年11月17日印发并对外公布,自公布之日施行,有效期五年。2022年1月1日施行的《湖南省体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如违法行为发生在2025年11月17日前,且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原则上应按原裁量文件进行裁量;如果按新文件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则适用新文件进行裁量。

  相关文件:《湖南省体育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湖南省体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湖南省体育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湖南省体育领域首次轻微违法不处罚清单》《湖南省体育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告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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